对啊,我怎么不去死。我木然的抬头看见沈云忽然红了的眼眶,看见了她颤抖的双手,这时我才发觉她刚才的那句话里那么明显的哭腔。那一瞬间,像是有什么东西终于穿透了我的双眼,我清醒的看到了我自己的处境,在跟沈阔分手的两个月后我第一次流了泪。
之后我搬来了阆水,这是我妈曾经生活过的小镇。阆水是个安静的古镇,它远离繁华,依山傍水,生活闲适安然。我在阆水的古城里买了一座老宅,老宅太空太大,我一个人生活总是孤独便想着把宅子租出去几间。我贴广告没多久方童便租了进来,至今这房子也只有我跟方童两个人。
傍晚时分方童提了两袋卤菜回了家。我坐在院子里眼巴巴的看着她手里的袋子,方童见了我面色不善的朝我哼了哼,过了片刻,她不情愿的端了两碟卤菜放在了我面前的石桌上。
"吃吧。"方童恶声恶气的说。
我笑眯眯的看着她,满足的挑了一块猪尾巴。
我这人有个毛病,就是忘性大。倒不是说我总是忘了别人对我不好的地方,而是我总是习惯性的忘记我对不起别人的地方。比如我自动忽略了昨晚我吐了方童一身的事,毫不愧疚的看着方童收拾碗筷。
待一切收拾妥当,方童坐到了身旁。此时夜已经渗透了进来,院里没有灯,周围的一切融进了夜里,一块深一块浅,看不真切。五月的夜很静,没有蝉鸣声,没有风声,我能清楚的听见身旁方童的呼吸声。
"安子溪。"她唤了我一声。
"嗯?"
方童的呼吸声忽然短促起来,我等了半晌听见她问:"你打算在阆水待一辈子吗?"
"没有意外的话,应该是了。"我的确是打算在阆水待一辈子的。这里的生活宁静,没有烦恼,这些都是屁话,更不是我待在阆水的理由。我在这里生活是因为我没有力气再到别的地方,我的力气在三年前我离开南城来到阆水时就用光了。
方童是知道我对生活有多消极的,到了今天她听到我的回答仍是不满的说:"你这人怎么可以活的这么懒惰。你都没有梦想吗?"
方童到底只是个小女生,她对生活还有热度,她可以为她的梦想抛头颅撒热血,可以奋不顾身。而我不行。我早就没有梦想,我对生活的热情已经被现实捂死了。生活中你经历过的很多事,你告诉别人,他们是不能感同身受的,因为他们不会懂你的欲望,你的挣扎,更无法体会你身在局中的绝望。就如你最好的朋友死了,你告诉了别人你很难过,他们可能同样会难过,可他们永远也不会知道你到底用了多长的时间才摆脱了这件事对你的打击。正因无法感同身受,我从未告诉过方童关于我的事情。但今天看着她在黑夜里熠熠的目光,她眼里升腾的希望与坦荡,那清澈的眼眸是我从没有拥有过的,这一刻我龌蹉的想要吹灭她眼里的光亮。
往事一幕幕的掠过,将我的心绞地粉碎。我艰难的开口,"方童,你是不会明白的。"
可我还是告诉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