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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11 章 第七十四章辛筝(1 / 5)

“是。”除了是字,安澜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

不考虑人品道德性情和兴趣爱好什么的,巫女云桑非常对得起自己的身份:人族的巫女。

让巫宗在该退场的时候体面的退场,没有撕破脸闹个你死我活,一片狼藉。

但想想云桑这些能力与心性背后所代表的东西,毛骨悚然之余不免有些同情。

万千毒虫互相残杀吞食诞生的蛊王确实很毒,但这种事发生在毒虫的身上,人不会觉得有什么问题,但发生了智慧生物身上....正常人都不免适应不良。

完全不觉得养蛊有什么毛病的辛筝继续道:“我们再说第二位巫女,不对,不是巫女,台玺是男的。”

虽然很多人都以为玉宫的主人都是女性,但实际上还真不是,早期的时候是有男宗主的,中期的时候也有过男性巫子,但....巫女们可能是为了恶心毗邻的冀州也可能是出于别的因素,拒绝立男性巫子为继承人。

男性巫子想上位,就一个选择:干掉别的巫子让巫女只剩下自己一个选择。

理论上是如此,但一来巫子们很少有恋栈权力的,二来接受同等的教育长大,男人和女人之间谁搞死谁还真说不定,三来巫子掐起来势必会引起帝国动荡,哪怕当事人想掐起来,周遭的人也会按住巫子。

“你既然看过本纪就应该知道台玺是一位非常我行我素的觋。”

“自恋,爱美容。”安澜道。“生为男人却比女人更爱美,是人族最早的胭脂水粉发明者与使用者。”

胭脂水粉这类美容用品在人族最大的使用群体是成年女性,结果最早发明出来是一个史书明确盖章的自恋男,为了保护和增益自己的美貌,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分男女。”辛筝道。“他也有自恋的本钱。”

史书亲鉴的美姿仪,据说能与年轻时的羲和独孤媲美,并且心性诡谲的羲和独孤比起来,只是自恋的台玺不要太无害。

安澜道:“是啊,自恋到在朝会的时候拿着镜子揽镜自照,还让每个人都夸他生得美,被人问想找什么样的女子时指着水中倒影说吾此生挚爱,无与伦比。”

见过自恋的,但自恋到这般境界的,台玺毫无疑问的空前且至今无人超越。

辛筝问:“那你有没有留意到这只自恋狂统治时巫宗非常的稳定,而他自巫女云桑手里接下的一个被巫女云桑与青帝联手削弱到有史以来最低谷的巫宗?他在位时,青帝仍旧在世。”

巫女云桑让巫宗体面的下台了,但下台后的稳定与重建才开了个头便逝世了。前任死了,烂摊子自然继任收拾。

青帝对神权的打压态度是众所周知的。

安澜不由自主的按着辛筝的方向联系了下台玺所处的时代,不考虑时代的话台玺就是一个纯粹的自恋狂,但联系一下他所处的时代背景,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有能力的自恋狂。

能屈能伸,说来容易,但真正能够屈,且忍了一辈子的着实不多。

青帝不死,巫宗便不能复兴,台玺只能同青帝比谁的命更长。理论上后者应该熬不过前者,虽然青帝是第四境的武者,寿命本身能达两百载,但台玺继承了神力,寿命同样也有两百载。

但是,那个时候人族的处境并不好,玉宫的主人们经常要用到神力,这也导致最早的玉宫之主们没有一个活到两百载的。

第四王朝建立后都是巫女将王给熬死,到青帝这里却是她熬死了三任玉宫之主。

是的,台玺不是青帝熬死的第一任,也同样不是最后一任,最后一任是巫女婼。

“他可真能忍。”安澜惊叹道。

“能忍人所不能忍,必成大器。”

“可他被青帝熬死了。”

“他的徒孙巫女怀璧熬死了青帝。”辛筝道。“人族不像长生种那么长寿的,不过一件事我们一代人干不完可以干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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