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到哪儿啦,爷在这儿等半天了,人都要冻死了。”
“我,嗯,已经在路上了。”
“常乐,你个狗杂种,不会还睡在床上吧。”
“没有,怎么会,再等我一会儿啊。”
“那你给爷说清楚,你他妈到底到哪儿了。”
“嗯,刚路过一个公园。我开着车呢,不说了啊”
嘟嘟嘟……
这个常乐,烦死人了。
这冰天雪地的,让爷等了他1个钟头,我看他是活腻了。
眼神飘飘忽忽,落到了眼前的马路上。即使大部分雪已经被推到两边,可中间还是有一条线的冰渣子,被来来往往的轮胎染脏了。
再抬头看看周围,人群不断更新,只有我一直待在原地。
像个大傻子。
对!我他妈就是一个大傻子,我一早出门,裹着厚厚的外套,在这大街上,站了足足一个小时!就为了等那个傻逼常乐!
想到就是气啊,我就狠狠地踹地。
不得劲儿啊,那我来个起跑吧。
我就往后退了几步,转了个方向,瞄准了一个电线杆。
哈哈,爷来啦。
一个猛劲儿往前冲。
周围人都识相地躲开我。
好,速度可以,接下来,跳起来,单腿侧踢,踢烂他!
糟,穿厚了,跳不起来,脚也抬不起来。
……
这地真硬。
摔下去的时候,好像穿的那几层裤子和屁股上的肉都不见了,只剩骨头,生生的疼啊。
“哈哈哈,高宏伟,你是被冻傻了吗,哈哈哈。”
背后传来的声音,我很熟悉,是化成灰都认得的声音。
“常乐,你个狗杂种,让爷等了这么久不说,还笑话爷,你死定了。常,乐。”
我边说话,边起身。
转过头,看到眼前这个人笑得前仰后合,我再想到自己刚才的傻样,再想到面前这个人迟到了整整一个小时。
气死我了。
我什么都管了,一个猛劲儿冲向他,把他扑倒在地上。
把所有的不满意都宣泄在我的拳头上。
我才不管路人什么眼色呢,我要为自己讨回公道。
就这样,漫天的大雪里,两个不约而同穿黑色大衣的男人,扭打在一起。
我是越打越开心啊,越打越兴奋。
“哈哈哈哈哈,死常乐,你服不服,还敢不敢迟到。”
“刚才,我是让着你的,现在我才要使真功夫。”
明明下面这个人被我揪住了脖子,憋得面红耳赤,还要口出狂言,死不认输,难道还没有意识到是他做错了吗。
我就是要把他狠狠地制服在道理之下。
于是,我坐起身子,一个横跳,半蹲在地上躺着的常乐旁边。
从他身子压住的地方拿出他大衣的下半截,跳到他头部的位置,开始疯狂拖拉。
“哦~拉雪橇咯~”
我开心地叫唤着,像小时候通过死缠烂打从妈妈那里得到了心仪的玩具。
我低头看着躺在地下的人,就止不住仰天大笑。
因为他完全放弃了抵抗,像条死鱼任由我拖拽,只是用手把脸挡了起来,维持他最后的生命体征。
路人都从我们身边逃窜,而我像个孩子一样炫耀自己的宝贝。
我们就这样畅通无阻地穿过人流,留下了“s”形的轨迹。
像罪犯和死者联手编造弥天大谎还招摇过市。
我是在白天嚣张的吸血鬼,在遍地食物的人间癫狂又贪婪,嘴角残留的血液里,有我在清晨添加的蜂蜜,显得更加晶莹剔透,四周的野兽无一不虎视眈眈。
而常乐,是我新捕食的绵羊。那团团绒毛骗过了世人的眼睛,却逃不过我毒辣的目光,他是天地间最邪恶的魔鬼!可也败在了我的手里。现在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