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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6 章 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捉虫(3 / 5)

大多都会停止挣扎——不同于多数猫咪,狗仅限于幼崽期这么做,它们后脖颈的表皮更脆弱,而且长大后,后脖颈的那点力道完全支撑不了它的体重,直接拎起来往往会弄痛、弄伤它们。

当然,小型犬就另当别论了。

应该庆幸这只落到没有半点养狗常识的某位残酷雇佣兵手中的小家伙,体型还不大,体重也足够轻。

被拎起来的小毛球乖乖夹着尾巴,一声不吭。

尼昂凝视着对方的眼睛。

带着蓝色美瞳的眼睛眨也不眨,小毛球则是完全不敢对视。

毕竟在狗眼里,对视是挑衅,被紧盯的危机感,和尼昂身上隐隐散发出来的不喜气息,让小毛球不由无意识的示弱。

“喂,狗。”

晃了晃手里的小家伙,显然连个临时名字都不打算起的尼昂低声道:

“一个月,最多两个月,当然,如果明天能滚蛋就最好,别给我添麻烦。”

放下了手里的小狗,没有养狗常识的某人不再理会,并直接拿起钥匙,换好鞋,打算出门。

他得先去填报自己咕咕作响的肚子。

顺带给某个毛茸茸的不速之客准备未来的生活用品。

尼昂讨厌狗。

愚忠的狗。

盲目的狗。

助纣为虐的狗。

……

但对于饲养狗狗的人来说,被狗狗无条件偏爱与信任的感觉,一定特别好。

因为不管你是贫困还是富有,善良还是邪恶,年轻还是衰老,健康还是疾病。

只要得到过一点爱,将你认定位主人,那么狗

总是会爱着你。

——狗最大的幸福,永远都是你。

狼是群居生物。

而喜欢群体生活的动物,就不可避免会产生阶级。鲜明的阶级意识,是狼群的一大特征。

狗是狼的亚种之一。

作为在漫长历史已经被人类驯化的亚种,狗在天性方面已经与狼产生了很大的分歧。

具体表现为——

多数未被伤害的狗,总是对人类过分亲近。

但也并非完全没有狼的一面。

例如等到熟悉环境,胆怯过去,在认为一个人比它更加强大,且没有伤害它的意图后,它们就会迸发出十足的亲昵,并仿佛天生就知道怎么在群体中讨好领袖,像是野外孤狼请求加入一个狼群般,小心翼翼地示好,给自己找一个容身之地。

工藤新一说得没说。

这的确是只很乖很亲人的狗。

而且或许是因为流浪过的缘故,仿佛天生就知道不能随便大吼大叫、吸引天敌,因此很少会发出太多的噪音。

房子里都是尼昂的气味。

不管走到哪里,空气都或多或少有那么丝痕迹。

在小毛球感知中,尼昂格外危险强大,而自己正在对方的地盘里并未被赶走与攻击,甚至对方还会定期给它投喂美味到震惊舌头的食物(因为不缺钱所以售货员推荐什么就买什么)——这让小毛球的胆子渐渐大了起来,对尼昂的恐惧也日渐下降。

它很聪明。

坐下与握手几乎是两三次就学会了。

曾经咬坏了拖鞋,不小心尿在了客厅里,被尼昂神情危险的拎到“犯罪现场”,用手指敲了脑袋——力气不算大,但足以让狗觉得有点痛——于是小毛球就知道自己不该这么做。

它后来还有了自己的窝。

温暖的窝,柔软的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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