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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6 章 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捉虫(4 / 5)

在阳光温暖的小房间里,简直再舒服不过。

汪!?[(”

渐渐地,狗从害怕尼昂,变为开始小心接近讨好对方。因为飞扑会推开甚至敲很痛的脑壳,所以它很乖很沉稳的坐在男人脚边,只是偶尔会试探着把脑袋搭在对方脚面上。

并且开始会等尼昂回家了。

还不太爱和工藤新一他们出门玩了。

毛茸茸的小毛球每次都是草草出去上个厕所,就赶紧扭头,咬着牵引绳要回去。或者顶多在院子里跑几圈,在早就被尼昂放弃的花园里匆匆解决生理问题,然后就撒欢着扒门要回去。

“我讨厌狗。”

收留狗的第一周,尼昂几乎是嫌弃的给对方添饭添水,然后面无表情、杀气腾腾的去处理小毛球弄坏、弄脏的东西。

大概杀意太重,小毛球僵硬得不行。

当然,因为毛利兰他们会来看,尼昂自然不会把狗丢掉或弄伤,只是敲头之刑绝不可免。

收留狗的第二周。

渐渐习惯了添饭添水的日常。

不知道是聪明,还是工藤新一教得好?_[(,光速进步的毛茸茸的确很少再弄出什么大问题。

卫生也不用太过担心,那么大的房子,尼昂当然不会自己搞卫生,他每隔一段时间都会雇人定期上门打扫。

“虽然讨厌,但最多还剩下六、七周,只要识趣地不给我添麻烦,也不算无法忍受。”

收留狗的第三周。

“果然还是讨厌狗。”

“摇尾乞怜,毫无自尊,愚蠢盲目。”

“还黏糊得烦人。”

“怎么会有这么讨厌的小东西?”

看着窗外碎碎念,随后面无表情低头,看向了自己脚面。

——趴在自己脚面的毛茸茸脑袋,此时睡得正香,偶尔还发出柔软的如同梦话般的嘤嘤声。

“……”

“…………”

或许应该抽出自己的脚,再敲一下对方的头。

这样它或许就明白,不该随便黏在人脚上了。

“………………”

尼昂冷酷无情抽出了自己的脚,让打瞌睡的毛绒脑袋嘎巴跌在地上。

反复数次,小毛团不压人脚面了。

它改成小心翼翼用尾巴贴着人脚踝了。

“……”

尼昂还是讨厌狗。

从小到大,狗的确没给他留下过半点好印象。

不管是真正三两成群,在满是硝烟的落后战场啃食尸体碎片的野犬,还是那些各种寓意上的“走狗”。

但是。

无法否认这一点。

当你习惯且适应了照顾狗的麻烦后——

你很难否认,当你成为了被偏爱的那一个,当你拥有了一个存在会全心全意信任你,甚至会为了你对害怕的事物宣战(夹着尾巴向送快递的小哥犬吠)的存在,的确很难再维持全然的恶感。

这个世界怎么会有这么蠢的东西?

一点点好处就能收买,一点点恩情就能产生感情,甚至哪怕被冷漠对待,也依然能够锲而不舍凑过来的动物。

真蠢。

真可笑。

但是——

收留狗的第四周。

工藤新一总算找到了愿意收留小狗的领养人。

把狗送出去那天,尼昂头一回抬手,顺了一把毛茸茸的脑袋。

摸摸太过稀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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