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里苏格兰产的威士忌比他的琴酒度数高。 我们进行着毫无意义的较量。 在我们成为兄妹前的两年,我们夜游会遇见,偷偷去霍格莫德会遇见,我做的任何大胆违规的事情都会碰到他。我们相似的争强好胜的性格,让我们一直明里暗里针锋相对。 酒吧里比外面温暖的多,来霍格莫德时我们穿着自己的厚衣服,几杯酒下肚,大多数人都选择脱下外套。 坎宁脸被热的红彤彤,但她总觉得埃利奥特在盯着她看,她一动也不敢动。 我还是好心提醒她一下:“你穿着外套才更奇怪。” “感谢梅林!幸好在你脱掉手套和帽子以后才发现他。”萨曼莎做出夸张的表情,“再早一些,我们对面就会坐着一个全副武装的傻瓜。” “不能更赞同。”我点点头,“你该注重一下自己,你为他哭瞎眼睛,他也不会有什么感觉。” “我还没哭瞎眼睛。”坎宁的解释显得苍白无力。 “你被绊倒了就要躺在地上度过余生吗?” 面对我的问题,她像个鹌鹑一样缩着脑袋,没有回答。 这两周几乎快把我搞疯了,“我的耐心有限,坎宁·艾博,再给你一个周末的时间。” “再不恢复正常,我会对你用一忘皆空。”我的脾气不太好,众所周知;她知道我没在开玩笑,因为我说到做到,也是众所周知。 很大程度上,女孩子们怕和我一起玩——我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我不在乎纯血之间理不清的关系,我的魔杖会指向任何人。 “呛口小辣椒。”萨曼莎笑着和我碰杯,她是极少数能理解包容我所作所为的女巫。她说我是她见过世界上最特别的女孩儿,她说这话时真诚的表情让我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自己其实不烂。 萨曼莎是个有亚美尼亚血统的暗白皮混血女巫,看起来颇有异域风情,这样漂亮性格好的女孩儿也会被某些纯血疯子血统歧视。 我们喝到尽兴,喝到坎宁终于愿意脱下一身的御寒装备放声大笑,萨曼莎的眼睛也变得迷迷蒙蒙,才踏出猪头酒吧的门。 我爱醉醺醺的感觉。 在酒精作用下,霍格莫德村似乎更漂亮了。它看上去像是一张圣诞贺卡:小茅屋和店铺都盖上了一层松脆的雪,各家各户的门上都有冬青扎成的花环,施过魔法的蜡烛成串地挂在树上。 萨曼莎头脑最清醒,她驮着走路歪歪斜斜的坎宁走在雪地上。 走到霍格莫德的另一头,我冷的打了个哆嗦,才发现自己外套忘在了酒吧。 本世纪最大的失误,没有之一。 雪地上是我们走过留下歪歪扭扭的痕迹,萨曼莎驮着坎宁,毫不留情戳穿我:“还说你没醉?” 在酒吧时我是叫嚣着自己没醉,但那是我为了再点几杯酒的手段罢了。 “你们先回学校。”我匆匆返回猪头酒吧,希望那个古怪的老板知道不该丢掉客人的外套。 我们原本坐的位置已经被清理一新。 我看到埃利奥特手里拿着我的墨绿色外套,他也看到了我。然后他毫不留情将我的衣服扔进了垃圾桶,拍了拍手上并不存在的灰尘,像完成了任务的士兵。 “需要给你颁个奖吗?”我额头上的青筋跳了跳。 “索莫喝多吐在你衣服上了。”索莫是我们同学院一个男孩。 “我现在杀掉你,然后抢走你的外套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