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有些忍俊不禁起来。
“你这个人难不成经常忘记事情?”
余陡点头,那是在很小的时候,还未读过书,便被太爷爷拉去背儒门的典学经言,自己最开始脑子笨,记东西慢,经常挨太爷爷的板尺,后来学聪明了,把不会背的内容就抄在手心,有一次被发现,被那个脾气暴躁的太爷爷揍得半死。
中年汉子在说完这些以后露出感慨或而悲情的眼神,这些本就是世俗的陈年旧事,可往往就是这些小事,让这个“得道升天”的读书人缅怀了许多年,至今未曾忘记。
成了仙,却还有人气,最喜悲欢,久不愿忘。
隋安看着“流露真情”的邋遢中年汉子,便打趣道。
“你也是读书人?看着不像啊,和我家先生那气质可差远了。”
汉子撇了撇嘴,似乎有些不服,但又不得不服,想当初自己可是比徐锦圣早“得道升天”近两百余载,当然,那只是因为自己生的早。
汉子其实没和任何一个人说过一件事情,他在这座凡人世间,一直有个心结,未曾解开,这也是为何他后来为何止步十层楼的原因。
汉子摇了摇头,不再思绪一些久远的“老账”,他再度将手搭在少年肩膀上。
“走!咱走哪不是哪!去看看大好山河!去学那世间大把的道理!”
这一次少年没有推搡开对方,夕阳夕下,一个阳光朝气的少年,一个落魄的邋遢汉子,二人的背影被拉的极长,二人肩并肩,要共同远赴惊鸿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