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并不干净,但至少没受什么重伤。
她自顾自地拿狗尾巴草编了许多小兔子,摆在桌子上,说:“看来摇铃铛还是有用,你听没听说过那个……巴普洛夫的狗?你一摇铃就醒,我简直要怀疑你的本体不是狐狸是狗了。”
虽然听不懂什么“巴普洛夫的狗”,但沈斯予知道阮檀音嘴里是没什么好话的。
好在不必沈斯予开口,阮檀音便自顾自把发生的事全部告诉了他:“那龟儿子他疏忽大意,把石室地砖炸破了。我带着你跳了下来,发现里面竟然有个小的传送阵,于是我们就被传送到这里了,眼下只有这间破屋可以遮风挡雨,你勉强休息休息再说。”
狗尾巴草的碎屑沾到了阮檀音脖子上,她有点痒,挠了挠,便露出脖子上红红紫紫的淤痕。
沈斯予皱了眉,有些懊恼:“我掐的?”
这问题十分显然,还能……还能有谁近得了阮檀音的身呢?
“你很在乎这个吗?”阮檀音凑过去看看他苍白的脸。
“如果你很在乎这个的话……”她从储物袋里把明黄色的纱帕取了出来,又从他手里拿过铃铛,串在一起,系在了自己脖子上,“这样便好了,有铃铛在,你以后就不会如此了。”
系于颈间的铃铛摇摇晃晃,阮檀音一缕发丝从耳边落下,蹭过他脸侧,沈斯予仰着头,眼前的画面渐渐与十四岁那年重叠。
风过林梢,他枕在阮檀音的怀里,挠阮檀音的痒痒,闹得阮檀音止不住地笑。
那时的铃铛也如此刻一般震颤不歇。
一不小心,他划破了阮檀音的手背,阮檀音的手背上登时见了血。
沈斯予害怕地停下来,生怕阮檀音生气。
然而阮檀音只是抱住他的头,把脸埋在他背上,笑道:“没事没事,小狐狸做什么我都不会生气的,我永远喜欢小狐狸。”
……小狐狸做什么我都不会生气的。
……我永远喜欢小狐狸。
此时彼时,关于永远的诺言竟于此处被兑现。
狼狈的沈斯予只能躺在床上,声音哑涩,说出一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