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岁那年,沈斯予还是一只不能化型的狐狸。他们这一族到了十五岁生辰日才能分化成人择定性别,还需要在圣地举行仪式之后才能依照旧俗变成自己喜欢的模样,而后才能离开栖霞谷。
族内的长老对他们耳提面命:“在外千万不能以妖身走动,会被杀掉的。”
没有一只小狐狸能听得进这样的话,哥哥姐姐们把外面的世界渲染得精彩纷呈,沈斯予盼望外面的世界,又和父母吵了架,干脆在十五岁生日的三个月前溜了出去。
他搭上了一辆马车,却不知那是向皇上进贡的马车。马夫日夜兼程,为了保持神智清明,常常有人在他旁边讲话聊天。
有一日,车队里能言善文的书生讲起了话本子,沈斯予便也听得入神。
他讲:“美丽的少女被打劫,匆忙之中躲入柴草堆,一不小心发出了声音。正巧路过的公子发现,把人救了出来,于是幸免于难。二人私定终身,而后公子高中状元,把美娇妻娶回了家。”
他听得入迷,竟然忘了离开车队,摇摇晃晃一个月,竟到了宫城内。
宫城内碧瓦朱甍,是他完全没见过的景象。宫内的人来查验货物,趁人不备,小狐狸迅速爬上了一棵大树。
长老说了,被人类抓到是会被杀掉的。
虽然他不常听长老的话,但究竟知道其中利害,在树杈间来回跳跃,生怕被宫人发现。
直到他跃上了一棵全宫城内最高的树。
高则高矣,顶上的树枝却细得很,狐狸毕竟不是猫,爬树略显笨拙,只好如悬钢丝,战战兢兢。
即便如此谨慎,他还是一脚踏空,带下无数枯叶。
这下真的完蛋了吧?
关于人族的毛皮大衣传说萦绕在沈斯予心间,沈斯予闭上眼睛,而预想中疼痛并未曾到来,他坠入了一个带着草木清香的怀抱,一睁眼,便是明黄色的纱裙,浮动着梅花的暗纹。
沈斯予勉力抬头,看见在树上躺着的少女含笑的眸。
她嘴角一翘:“哪里来的小狐狸,狐狸肉红烧好吃吗?”
明明是这么说,沈斯予却看见她把衣角上缀着的铃铛扯了下来,又掏出一块手帕,把铃铛系在了手帕上,把手帕又系在了他颈间。
少女揉了揉他的耳朵,把它拢在怀里,在纷繁碧绿的树影间,一阵清风吹过,带来了少女的比铃声还清脆的嗓音。
她说:“哎呀呀,这宫内不许有活物走动,铃铛给你了,谁要是抓你,你就晃晃铃铛,这可是蕴和公主的信物。”
少女笑起来,捧着小狐狸的脸,挤出一个诡异的角度,眉眼俱弯弯:“本公主的狐狸,看看谁敢抓?”
沈斯予竟然不觉得生气,只是痴痴地看着眼前的少女。
她生来有一双好看的凤眸,圆而含情,脸色白润,透着微微的粉,还没落去婴儿肥的脸颊柔软可亲。沈斯予拱在她怀里,头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少女,红了耳朵。
这就是话本子里的英雄救美吗?
那公主……可不可以跟他一起回家看看呢?
……
铃铛声又响了,反反复复,沈斯予皱着眉头,恨人搅他清梦,抬手去寻那声音的来源。
他握住了发声的物件,却听见旁边有人道:“醒了就别装睡了。”
好梦已碎,身上的诸般疼痛把沈斯予从梦境间拉回现实中,他低头看手上的东西,竟是被阮檀音缀在床头的铃铛。
这人偷懒,把铃铛扔在床头,而后贴了张符纸使它自行摇动,便百无聊赖地坐在他床头看他。
沈斯予试图运行大周天调息,不出意料地发现自己身上经脉碎得差不多了,衣服宛若血衣,重伤如此,倒还是生平第一次。
坐是坐不起来了,受伤太严重,于是他只好小心翼翼地把铃铛拿远了些,生怕沾上自己的血。
阮檀音比他情况要好得多,身上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