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外头,脚尖朝向我,一动不动。”
“站起来跑啊,你还蹲在哪儿干嘛!”
“脚麻了,起不来。”时越道:“过了许久,耳朵里那个声音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凉意,就像是双脚踩在冰块儿那种。我刚想活动一下取取暖,那双脚却突然移到了我的跟前。我看清楚了,那鞋面儿上绣着的不是姑娘们都喜欢的花,而是一只黑色的蝙蝠。”
“一直鞋上绣着一只,且那绣工极其不好,绣出的蝙蝠丑得很。”时越厌弃地说着,“后来,我觉得脖子有些痒痒,伸手一摸,竟摸到了一缕蔫巴巴的头发。也不晓得那人多久没洗头了,那头发上竟还带着一股难闻的臭味儿。”
“你就没抬头看一眼?”
“我傻啊,万一她把我给吓死了呢?”时越道:“可那么僵持着也不是办法不是,就在我不知道怎么办时,我竟然听见自己说话了。”
“说了什么?”
“我说让让,没看见这坑上蹲着一个人呢。”
“你小子胆够大的呀?”饶世初看着时越:“这话我都说不出来。”
“这叫急中生智,连我自己都没想到。”时越抚了抚心口:“说也奇怪,那双脚当真往旁边挪了挪。我一看行,立马起身,提起裤子,闭上眼睛就往外面冲。”
“跑出去了?”
“没,被她给抓住了。”时越叹了口气:“直接被她给揪住了后衣领子。”
“然后呢?”
“然后我就回头看了她一眼,只一眼,叫我后悔到现在。”
“长得很丑?”
“不知道。”
“什么叫不知道?”
“因为那就是一个骷髅!”时越比划着:“脸,骷髅,白森森的,啥都没有,连一点儿人皮和腐肉都没有。头发倒是完好的,挺长,就乱得跟草似的,头顶上还趴着一只死老鼠,那黏巴巴的东西估计都是从死老鼠身上淌下来的。”
“有点儿意外。”饶世初在脸上挠了两下:“我还以为能见到个什么与众不同的东西呢,起码要比那张脸可怕吧。结果你看见一个骷髅,还白森森的骷髅,你赚大发了。”
“我赚大发了?”时越指着自己的鼻子:“饶兄,那可是骷髅哎,一个活着的还能动弹的骷髅。”
说完,时越又碎碎地念了几句:“活着的骷髅,能动弹的骷髅,我是赚大发了呀。嗨!当时年纪小,不懂事,那么值钱的一个玩意儿竟让沈姑娘一脚给踢碎了。可惜了,真是可惜了。这要是卖给那些红头发,绿眼睛的洋人,兴许能卖不少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