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放下手里的刀叉,头发还往下滴着酒液,白兰地的味道是余思韶最不喜欢闻的。
杨靖清知道余思韶是条疯狗,今天也是仗着老爷子也在,所以默认了余文隽的行为,再怎么说,她心中也是存了一股怨的,老爷子为了余思韶这个杂种把她的儿子女儿送到了国外,可想过她作为母亲的心情。
余周暔面不改色饮下一杯酒,对餐桌上发生的一切都不以为意。
余中铤一拍桌子,“滚回去吃饭!刚回来像什么样子!”
钟琉坐在余思韶对面,想要为她擦拭脸上的酒水,碍于杨靖清,只能坐那干着急。
“余思韶,好喝吗?”余文隽压低声音问,满是快意。已不是当年瘦弱的被余思韶打的还不了手的小孩了,十六岁的他,身量快要赶超余周暔,手臂覆盖一层薄薄的肌肉,只有阴郁的眸子还能找到以前欠揍的模样。
余文隽料定余思韶不敢再动他,还未回国的时候,他妈就跟他说过,余思韶二次分化成omega了。
一个omega不足为惧。
“小隽,别胡闹了,快坐回来。”
听听,连杨靖清都觉得儿子回来了她就有了靠山。
“不好喝。”长腿晃了晃,紧接着,余文隽还未露出笑容,眼前酒味飘浮,不设防被余思韶给抓住脑袋头发摁在没动过的牛排上,汁水糊了余文隽一脸。
“尝尝,好、吃、吗。”几乎用着全部力气,余思韶才扣住余文隽,声音里全是不怀好意。
余文隽双手撑在冷硬的实木桌面上愤恨起身,余思韶捏起叉子,用铁制的圆钝长柄直接捅向余文隽的腰部。
她小时候就把能搞的人疼却不会受伤的“小工具”给摸的一清二楚。
犯贱?
那就受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