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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5章 守孝三年(2 / 4)

牵涉到孝的事情,在名教礼教控制的时期,是人伦大罪,轻则杀头。

比如桓帝时,陈寔任太丘县长,有小吏撒谎请假,说母亲病了。后来被发现。陈寔下令杀掉小吏,说他诈称母病是不孝,对上级撒谎是不忠,不忠不孝直接杀掉。

这时袁绍的姐姐袁莺就在一旁,她闻言,立即焦急道:“阿弟,虽然你为母守孝三年,很让我感动,但是你现在好不容易踏进仕途,若是就此放弃大好前程,母亲泉下有知,也会失望的。”

袁绍摇头说:“我话已说出,自然不会更改。否则的话,

让天下人小觑了我汝南袁氏。”

见袁莺还要再说什么,袁绍飞快地将她的话拦住,道:“阿姐,你不必劝了,我意已决,若不能在此为母亲守灵三年的话,我心难安。”

袁莺无奈,只得道:“既然你坚持如此,我也不劝了,只希望你能明白母亲的良苦用心,不要太过难为自己。无论你身在何处,母亲泉下有知,必然感受到你的孝心。”

袁绍看着新堆成几座山峦样的袁母墓地,暗叹一声,终于不再言语了。

他知道自己未来几年,都要守着这座坟地,直到三年孝期结束。

其实也用不了三年这么久,儒家的实际守孝时间为二十七个月,因为母亲用母乳哺育孩子要二十七个月。

这在古代还有一个非常著名的故事,那就是儒林学案--宰我论礼。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

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

曰:“安。”

“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四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

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宰我认为,守丧三年是礼的要求,但是礼并不是固定不变的,礼是不断变化的。三

年守丧礼已经实行了很长时间,现在到了改变的时候了。

孔子认为,守丧三年并不是礼的要求,而是个人之仁心的要求。君子在父母去世的时候,心情是悲痛的,而吃美味的食物,穿华丽的衣服追求的是快乐,这与悲痛的心情相矛盾,因此在守丧期间追求快乐,心不会安,而只有痛哭悲伤,内心才会安宁,才能满足幸福。

宰我回应孔子说他自己在父母去世的时候,吃美味的食物,穿华丽的衣服内心很安宁,很满足。也就是说,二人对仁心的理解及体会不一样。这样两个也就没有办法交流,因为基本假设不一样。

按照孔子的说法,父母去世,君子的心情是悲痛的,追求享受君子内心会不安。宰我认为“安”,孔子也没有办法,只好说,如果你安,你就去做。言外之意是,孔子不会安,只能行三年之丧礼。

宰我以言行为贤,在这里被孔子判为不仁。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宰我拥有另外一种美德,那就是“诚”,这也就是他之所以为贤的原因。

礼之所以能实行,是因为礼本于人心,本于仁。礼之所以有变动,是因为仁有了变动,在宰我那里,仁礼依然是相互呼应的,故无伪。因此,一年之丧亦为礼。

从孔子对宰予的回答不难看出,孝就是儒家最高准绳,高于礼乐文明。这个红线千外不能踩。

所以为母守孝只需二十七月即可。

当然

礼教秩序认为,孩子在父母怀抱三年才能自由奔走,因此要守孝三年。因此为父守孝,那就是实打实的三年。

当然守孝期间的生活起居,还有诸多禁忌,并不是你能随心所欲的。

不过只要不公开,干啥都行,没人会追究。

一旦公开的话,首先要禁止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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