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麦是一个盗贼,确切说,是前兼职盗贼。
曾经本职是农人,如今兼职农人,主职牛倌。
叔麦做梦都没想过自己有一日自己能过上吃饱饭并且不时能吃上肉的日子。
也因为过上了做梦都没想过的好日子,叔麦始终记得命运的转折点。
那是亘白1115年,记不清多少个日子没下雨,地里的庄稼枯死了半数,税赋却一点都没减。
有一支满载的商队经过,发现的村社想吃下,但商队人多,村社吃不下,便联络了周围的村社一起干。
凑够了商队五倍的人数,本以为会手到擒来,结果却是被杀得落花流水。
商队的护卫们比盗贼更像盗贼,比盗贼们更加兴奋的从车底下抽出了精良的刀剑。
叔麦,那时还不叫叔麦,叫阿三,在混乱中被砍了一刀,然后被俘了,和一起被俘的同伴被绳子捆成一串带走了。
出乎意料,商队,准确说是护卫们并未杀他们,也没将他们煮了打牙祭,而是给他们上了药,还给食物。
食物是有代价的。
护卫分出了一个人教他们识数识字,学会了才有饭吃,学不会就没有,学得最快的几个还会有一碗肉汤。
汤里的肉块分量很足,有婴儿拳头大,阿三从未见过如此丰盛的肉汤。
虽然已经很大了,但阿三和同伴们不约而同的发现,自己非常有学习的天分。
在将商队送到目的地后护卫们便与之分手了,将俘虏们带回了一座位于山中的营寨。
半日劳作,半日读书识字。
匪寨的种植和外面不太一样,用的农具很好,将种子播成整齐的长条,将粪便、枯枝腐叶收集起来发酵,再埋在地里....林林总总不胜枚举,阿三都偷偷记了下来。
如此学了两个月,在阿三认识了超过两百个常用字,先生让他挑一两个字起一个正经的名字。
他选了麦,希望以后每天都能吃麦饭吃到饱,圆葱也不错,但没麦饭那么顶饿。
虽然前面两个兄长都已经死了,但他仍是第三个孩子,所以叫叔麦。
先生没学会的以后只用耕作和为营寨干活,不用再来学习,并且开始拿工钱。
让他继续学,但只能以后去书楼借书自学别的文字,并只能用私人时间,以后他的半日学习时间不再是读书识字,而是跟着兽医学怎么照顾牛马等牲口。
也不用劳作了,半日劳作时间跟着工匠们学习怎么做农具。
伙食待遇比之前好了一个档次,每隔一旬就能吃一回肉,如果学得快,还能再加一餐肉。
叔麦将肉偷偷藏了起来以后,但肉没几天就长虫了,叔麦只能吃掉,差点死掉,医者给他灌了很多水催吐才将肉和虫子都给吐出来。
医者冲着地上的呕吐物,不难辨识出是什么。“你吃虫子也就算了,但那肉都长毛了你居然也吃。”
叔麦忍不住看着吐出来的肉哭了。
医者无奈的安慰道:“除非是咸肉,否则保存不了多久就会坏掉,坏了的肉很容易吃死人的。”
叔麦哭得更厉害了。
“你如果想让你的家人吃上肉就好好学,等你达到标准了就可以回家了。”
叔麦惊讶的看着医者。“你们会放我走?”
医者:“当然,不然教你这么多东西干嘛?你现在学得越多越好,以后你的家人能吃上的肉就越多。”
叔麦学得更勤奋了。
两个月后便学会了如何伺候牛马,学会了制作各种农具,寨子里又让他跟着护卫学习弓术,时不时进林子里转悠,就地取材设置陷阱捕猎野兽,学习辨识可以食用的野菜和草药。
学了两个月,又学怎么挖渠灌溉田地。
都学会后营寨表示他可以回家了,顺便给了他一个任务,或者说,一份工作。
牛倌。
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