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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60 章 第二十五章望舒(5 / 5)

很严,纳妾,可以,但,士一妾,大夫两妾....不同身份有不同的纳妾名额,哪怕是国君也不能例外。

很多人在听说葛天侯的私生子出身时都不能理解为何一个选择了娶婚可以光明正大纳妾的国君也会有私生子,他老子是娶婚,理论上葛天侯应该是庶子而非私生子。

原因很简单,他老子的纳妾名额满了,葛天侯生母出身又太低微了,是个奴隶,前任葛天侯不愿意为了个奴隶杀掉或赶走一个有身份的妾给奴隶腾位置,因而葛天侯便是私生子而非庶子。

很多平民因为法盲,有钱了就迫不及待的纳小,但实际上,那是犯法的,只是民不举(也不知道这是犯法)官不纠,后者除非想宰肥羊,否则也不会想起来,因而很多人便以为没问题。

辛筝的辛律在帝国传统婚姻法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管你是民还是官,一律一夫一妻,一夫多妻与一妻多夫全是犯罪。

原告对被告妻子的想法是未遂,但知道他打什么主意后骊嫘查了查他的家庭,有妻有妾,很好,你犯法了。

诬告罪的罪行一般根据被告人的身份来决定,后者身份地位越高,罪就越重,双方地位差不多,那就是误会一场,道个歉赔个礼补偿点东西就算了。

问题是辛筝会走寻常路吗?

当然不。

《辛律》明确规定,你诬告别人什么罪名,你就是什么罪,经手的官吏也要负一部分责任,毕竟是你审的,没怀疑你是不是拿了人好处直接判你贪污受贿已经很人道了,想什么责任都不承担,想得美。

违反婚姻法,罚徭役十年。

对于偷窃罪,辛筝非常尊重帝国的传统,视情节严重决定砍一只手还是两只都砍,原告的偷窃不是真的偷窃,而是因为诬告别人偷窃而被判了偷窃罪,无疑属于情节严重,两只手自然都保不住了。

人证因为同样是参与了诬告,但因为是从犯,砍一只手。

原告能够这般轻易的设局害人,他在护卫军的人脉关系功不可没,骊嫘顺手将他的人脉关系谱也给梳理了解了一番,收获良多。

望舒一直等到暮色四合才等到骊嫘结束这一岗位的工作。

骊嫘忍不住对望舒道:“我发现大君真的很爱严刑峻法。”

这一下午,犯事的不是杀就是残,哪怕不杀也没搞残的也是非常漫长的徭役,漫长到还不如一刀砍了给个痛快。

望舒闻言道:“有吗?她大部分的惩罚都是比照正常的做法,很多地方甚至挺宽容的,大多罚徭役而非打杀。”

骊嫘:“....”平时也没看出来望舒是个重典爱好者呀。

望舒见了骊嫘不解的神情,也怔了下,相处这么久了,她还是能看出来骊嫘并非何不食肉糜的寻常贵族,哪怕原本是,能在辛筝身边这么久也不可能是了。

元道:“帝国对贵族和氓隶同罪不同罚,她的出身,见到的大多是公卿贵族,不免会有辛筝严刑峻法的感觉。不过话说回来,说辛筝严刑峻法也没毛病,虽然帝国漫长的历史上也不是没有对贵贱统一量刑标准的奇葩,但似辛筝这般拿对氓隶的量刑对不论贵贱的所有人统一标准的,不一定绝后,却一定空前。”

拿钱、爵位、土地等东西折罪之类的常见做法在辛筝这里更是完全想不通。

委实是个暴君。

第 360 章 第二十五章望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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