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也并不强求,因为他觉得:文学社只要有他在,一切问题都不是问题。
小马从小学起就开始看各类小说,俗话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小马在读了几百本杂书之后,终于在初中时走上了创作的道路,和大多数说自己写作是因为爱好的人一样,他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赚钱。但这些人认为自己是搞文学的,是写文章的,是一种大雅,而谈钱是大俗的,是很没有品位的,所以便称是个人爱好——爱好钱。
小马还曾把自己的作品在班里传阅,程向东有幸看到过一本言情小说,翻了几页后,直怀疑小马是不是根据有的人把小说拍成电视剧,他反其道而行之,把脑残偶像剧又打回了原形,改成了小说。小马言情小说的内容分两类,一类是校园爱情:女主人公朴素、纯情、漂亮,男主人公要帅,且必须能把简单的白衬衫穿的比任何人都漂亮,性格要独特,有自闭倾向,擅长篮球,上课从不见其听讲,但成绩出众,懂艺术,音乐只听古典的,美术只爱西方的,对女生整天一副“性冷淡”的表情,却被女主人公的某个无心之举迷住。整个过程最好是男追女和女追男轮流上演。而另一类是社会职场的,同样,男主人公帅得要死,女主人公美得不行,两个人的家庭一个要资产过亿,一个要一贫如洗,偶然相遇,戏剧相恋,富的一方家庭阻挠,穷的一方要励志图强并最后成功,其间富的一方家的公司要出点意外,最后是大欢喜结局。其实本来结局也是有两种的,一种是能死的基本上都死掉了,一种是能好的都好上了,但因为小马天性乐观,所以基本都是后者。加上小马天性自信,所以他的作品还总流露出一种“淡淡的嚣张”。
至于小马写过的武侠小说,多是一个身世悲惨的孩子——最好是背负着血海深仇,能被仇人给收养更好,因为善良加运气,碰到了一个看似是落魄乞丐实则是超级高手的老头,由此获得绝世武功,到此处一般会产生两个分支,一支是这个孩子从此要承担起某项使命,通常为收集齐几个什么珠、什么丹、什么符之类的,通常为五个或七个,并在此过程中找到伴侣,伴侣最好有两个,一个要死掉来激励一下主人公,然后主人公报仇雪恨,完成使命,拯救苍生;另一分支是这个孩子要找到其他几个跟他有相同身份或经历的孩子,这几个孩子代号以“金木水火土”和“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居多,这几个孩子中会有一个女孩,将来要成为主人公的女朋友,然后也是完成什么使命,依次干掉小坏蛋,中坏蛋,大坏蛋。为了使情节足够离奇,其间还要不断充斥着大反派其实是个大好人,大好人竟是大反派一类的情节。
程向东对小马写的东西不屑一顾,因为他觉得小马写的几十万字的小说概括起来也就几百个字,但他也着实佩服小马扩写的能力,想小马一定不愁八百字的作文。而小马这个文艺青年已经陷入了文学的泥潭,不能自拔也不愿自拔或“他拔”,上课时不是看小说就是写小说,任凭老师怎样批评教育,仿佛真的为了自己的梦想抛弃了一切。程向东觉得小马对自己未来的想象一定比他想的还要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