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小子,我果然没看错人,是条汉子!”
话声方落,一个虎猿般魁梧的身影推门而入,高大的身影竟顿时令这不算小的房屋显得狭小逼仄起来。
犹在痛楚中的阿朗抬头看去,便见那人身量与门楣齐平,宽阔结实的身躯像是一道铁铸的墙,铁板铮铮,顶天立地,甚至将门外射进来的光线都全部挡住,叫室内顿时一暗。
往上看,便见一张不能说英俊——因为“英俊”这词对他来说都显得娘化——的脸。
鹰眼勾鼻,方口阔唇,浓黑的眉毛直飞入鬓,肤色是油一般的古铜,显见是镇日在日头下暴晒的结果。
这样一张脸,一副身躯,很难用一些时下人们形容美男子的词汇去描绘,但任谁见了,也不得不感叹一句“相貌堂堂”。
周先生立刻站了起来。
“大当家的。”他恭谨地道。
男人朝他摆摆手,又看向阿朗,虎目里射出湛湛精光,仿佛发现什么宝贝一样。
“好小子!”他又叹了一声,铁蒲扇一般的手掌“砰”地拍在阿朗肩头,拍地阿朗身形顿时一晃。
阿朗竭力稳住身形,抱起双拳:“大人!”
男人哈哈大笑起来。
又在阿朗肩头拍了一记:“好小子,当初看你那打人的架势跟眼神,我就知道你是个好苗子!这世道,对别人狠不算狠,对自个儿狠才是真的狠,你小子够狠,我喜欢!”
阿朗又被他拍地一晃,眼里却放出亮晶晶的光来。
“大人——”他张口,心里有说不出的欢喜和感激。
男人摆摆手:“别,可别跟个娘们儿似的叽叽歪歪,事儿是用来做的,不是用来说的。”
“你要真感激我,就好好养伤,往后多吃多练,把身板儿练好了,你这身板儿还是太弱了,我太师府可不收弱鸡崽儿。”他打量着阿朗还躺着的身躯,目光里有满意也有嫌弃。
时间过去半年,阿朗的身子便像抽条柳树似的,比离开洛城时又猛然拔高一大截,已经不比大部分成年男子矮了,鉴于他如今顶多十五六岁的年纪,往后肯定还能长得更高。
然而因为身高窜地太快,之前初到京城四处辗转吃地也不好,身上的肉便没跟着骨头一起长起来,这会儿看着便高高瘦瘦地浑身没一点儿肌肉,大风吹过来都能从中间吹断似的。
被男人嫌弃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阿朗用力点头:“是,大人!”
男人便又笑起来,这次却是拍了拍他毛茸茸的脑袋,宽阔的大掌几乎将他的整个头顶覆盖。
“好小子,好好干,跟着我计都,你要功成名就,我就给你功成名就,你要良宅美人,我就给你良宅美人!”
说罢这话,男人——也即是计都,或者说计太师很快走了,对于他来说,亲自来看一个如今于他而言还什么用都没有的毛头小子,已经是莫大的看重和恩宠。
身为太师,哪怕是不怎么正经的太师,他也是有很多事要忙的。
计都走后,周先生看着阿朗,笑着道。
“也不知道你小子走了什么运,大当家的竟然这么看重你。”
阿朗不说话,眼睛却闪亮亮的,耳边犹在回响着方才计都的话。
“你要功成名就,我就给你功成名就,你要良宅美人,我就给你良宅美人!”
——
甄珠接到阿朗的第三封信,便是他的脚踝接受手术后的一个月后写的。
那时,他已经能够两脚着地走路,而那只原本跛了的脚,赫然已经看不出丝毫跛的迹象,周先生说,等伤处的骨头完全愈合,他便能像常人一样,走路不再跛,脚踝也能正常使力。
这封信走了官驿的通道寄出,又加上太师府的印章,因此虽然比前两封晚寄了一个多月,最后却竟然同时到达了甄珠手中。
甄珠对什么贵人什么太师不感兴趣,但阿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