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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章(3 / 3)

艺,还带着比他小不了几岁的唐意一起,想给自己找个伴奏的。

小孩子总是崇拜比自己大的孩子王,更何况这个孩子王还是自己的小舅舅,唐意从小就是小舅舅的跟屁虫,他让学二胡,她就乖乖学,想着学会了给小舅舅伴奏。

可是她刚学到能上台的地步,小舅舅偷学唱戏的事情就暴露了。

外公大发雷霆,差点打断他的腿。可小舅舅是老来子,从小被宠得无法无天,怎么可能低头认错,梗着脖子就离家出走,在外头弄了个戏班子自己当角儿,光明正大地唱戏,甚至在曲艺界闯出了几分名气,气得外公扬言要跟他断绝关系,家里人都不敢再跟小舅舅来往。

可唐意是个一根筋的,好不容易能给小舅舅伴奏了,当然得履行诺言,于是见天儿往小舅舅的戏班子跑。小舅舅不让她登台,又拗不过她,就安排她躲在幕后拉二胡。

再后来,家乡沦陷,侵略者听说了小舅舅的大名,点名要他去唱戏。外公让人传话,他要是敢去给侵略者唱戏,就不认他这个儿子。

小舅舅直接登报和家里断了关系,收拾行头孤身一人进了防守严密的军营,留下身后一地骂名。

从那以后唐意再也没见过自己的小舅舅。外公家的祠堂多出一块没有名字的牌位。

直到她加入组织,才知道当年小舅舅以唱戏为名,打探并送出了重要的情报,并因此被俘。

她那娇生惯养,被先生打一下手板都能嚎破房顶的小舅舅,硬是挺过了敌人长达一个月的酷刑折磨,没有吐露一个字。

乐声渐息,故人已远。唐意轻轻呼出一口气,从回忆中醒过来,从这才发现周围围了一圈人,老少皆有,见她停下,人群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

站在最前头的年轻女孩抹了把眼泪,问:“小妹妹,你拉的曲子叫什么名字?”

唐意整理好情绪,对她笑笑,“是我家乡的小调,叫《丹心》。”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这首曲子在小舅舅死后传唱开来,没人知道是谁做的曲。唐意思念小舅舅的时候就会拉这首曲子,久而久之,这首曲子已经深深刻进她的灵魂。

其实她拉二胡的本事一般,比不上那些一生浸淫于此道的大家,唯有这首曲子,她拉得最好。

“好听!”年轻女孩从包里拿出十块钱,蹲下身放进搪瓷碗,然后站起来啪啪啪地鼓起掌。

她的行为带动了围观的人群,搪瓷碗很快就被各种面值的纸币填满。

当然有听了就走的白嫖党,但是大多数人还是愿意为了那一瞬间的感动而付费。

唐意十分江湖气地抱拳谢过,年轻女孩问:“你还继续拉吗?”

不等唐意回答,旁边一个大妈跟着说:“小姑娘继续吧,别让老钟头祸害我们耳朵了。”

旁边被叫老钟头的疤脸老头气得跳脚,“我怎么祸害你们耳朵了!”

大妈翻了个白眼,不跟他计较。

唐意笑着摇摇头,“今天就到这儿吧,不拉了。”

听她这么说,人群很快散去,唐意端起搪瓷碗,侧头看向老钟头,挑眉问:“怎么样,我这个水平,够教您老人家吗?”

原本老钟头因为被曲子触动,眼眶已然泛红,听到唐意的问话顿时傲娇起来,背过手哼了一声,“我不学,拜你个小丫头片子当老师,我这张老脸往哪儿搁。”

嘴上这么说着,眼角余光却在偷偷观察唐意的反应。

唐意不以为意,把二胡还给老钟头,拿起搪瓷碗把钱倒出来,一张一张,仔仔细细地在膝头抚平,“您不愿意也没关系,咱这笔生意换个方式也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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