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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无罪释放(2 / 4)

字,倒蛋的一个人犯就日弄他,号规第五条是:不须打听他人的案情,不须告诉自己的案情。他却给那个老头教的是:“不须打听他人的爱情,不须告诉自己的爱情。惹的其他人犯都哭笑不得。

快到春节了,号子里的犯人要过一个什么样的年呢?

大年三十前两天,关心人犯的家属,都买了几大包副食和吃的东西,辛强家也送进了几大包副食,小李子看守拿进副食后给人犯说:“限你们一星期吃完,到期不吃完的,全部没收。”

辛强大口的吃着家里送进来的副食,还把花生、瓜子送给家里没送副食的人犯吃,大年三十到了,人犯在号子里吃着平时没有的副食,大墙外面有人放着节日的花炮,有的人犯站在大铺上,从铁窗外望着外面的烟火。

这时的看守所的火食也有所改善,里面也有了油花花,蒸碗的碗里也多了儿片肉,辛强几天吃的肚子都是圆圆的,没几天就拉希屎,小李子看守,这家伙春节有时也到号子里去玩,他对辛强说:“过年我家可热闹啦,号子里出去的高尼夫、刘兴好几个人到我家拜年,送了金丝猴香烟和罐头。”

辛强睡的号子身旁有一位中年人犯,他把辛强的一斤点心都吃完了,辛强醒来,一摸口袋已剩下一张包点心的纸了,辛强很生气,第二天早晨起床后问他,他不承让,辛强就打了他几拳,他不服气,对着岗楼上的哨兵说:“报告班长,他把我们打完了。”那哨兵看了看他,根本不理,在岗哨的大墙上抱着枪转着。

过了初三后,小李子看守就说,看你们的副食吃完了没有,到号子里一看没有,就用钥匙打开隔壁号子的铁门,铁门下放着一包人犯藏在那的副食,说是谁放的,不承认查出来要收拾他的,那人犯只好站出来说是他放下的,小李子上前就是两个耳光,那人犯不敢动,小李子就把那副食扔了,老看守却拿出一块副食,递到辛强手里,让辛强吃,辛强就吃了。

有一次,辛强的姐姐来看他,小李在一旁不让多带,辛强就全拿了进去,刚要进号子,小李子就跟着进来,让辛强站下,然后把身上装的大雁塔烟扔在地上,只留了两包让辛强进了号子。

一年的刑期到了,急的问老看守为什么不放人?老看守回答:“中级法院的二审判决还没下来,下来了才能做决定。”

其实,中级法院合议庭已做出判决,决定判为无罪释放,只是因为手续句题,判决书还没有到县法院。

看守所的日子熬到头了,中级人民法院排除种种阻力,认为原审判处刑罚不当,应予纠正。故经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二项之规定,撤销县人民法院刑字第24号

刑事判决:宣告辛强无罪。

这就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的决定,否定了县法院的错误判决。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公证的判决,是以权势压人的穆副县长没有胆量在县上呆下去,使敢怒不敢言的群众心里觉得这世上还有个说理的地方。

辛强的姐姐以前就有打算,如果市、省法院打不赢这场官司,就上北京城去,不信这事情没有个水落石出。

出狱的日子终于到了,八六年四月中旬的一天中午,太阳晒的人身上暖烘烘的,青年看守小李子走进号子,对辛强说:“你是无罪释放,现在就出去,我帮你拿被子。”

说完就抱着辛强的被子往外走,辛强一激动,也没顾得上拿脸盆和冬天穿过的那件黄色军大衣,就跟着出去了。

在预审股,辛强的姐姐、单位的领导老巡视负责来接,法院的院长也在,辛强的姐姐手里拿着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都没说什么话。只是法院院长走到辛强跟前,对辛强说:“回到家里吃饭要注意,不要吃的太多,以使对胃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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