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知县杨兆龙从没有想到牧野的战争来的这么早,他这个知县非常失职,在百姓还未得到教化时便上了战场。
这个教化是教给他们人命的珍贵,他们依然带着易洛魁与休伦共有的战争观念,他们生来要参与战争、必以战死终结,就算战死了也会在被收养的俘虏身上延续生命。
也不知道究竟是哪个天才提出的这一设想,敌人被俘虏了,经过一场祭祀,祭司说他已经被战死的战士灵魂附体,俘虏自己心知肚明,可他能怎么说呢?
说自己没有附体,然后在祭司的惋惜中宣布祭祀失败,一石斧砍死?
还是假装祭祀成功,继续活下去?
反正不管俘虏怎么选,最后只有祭祀成功的人活下来,祭祀不成功的都死了。
就像保证生男孩,不生男孩退钱的骗子一样。
久而久之,部落勇士根本对战死毫无畏惧。
别说没有铠甲,就连没有兵器,拿着石弓都敢跟法国人的火枪互怼,更别提如今他们有了精炼环刀与合开药弩。
野蛮获胜的原因从来不是野蛮,恰恰是野蛮本身向文明靠拢,从中学习对自己有利的知识,并尚未被积重难返的恶习影响之结果。
杨兆龙苗兵的营甲制打散了牧野原住民部落的编制,把他们有效的统合在一起,建立起一支由北洋军官直接领导、播州杨氏苗人教官训练、天朝铁器武装的北亚部队。
在老约翰的视野里,明军的进攻阵形非常整齐,整齐到完全不像一次奇袭,而是以他从未见过只听说过的会战形式出城结阵,五个独特军阵排山倒海般向围城大营压过来。
从来没人知道,城里的明军有这么多士兵。
三营苗兵装束的牧野保甲位居最前,每营把总左右皆有三十多名身穿板甲未着罩袍的步行骑士,他们统统提着有各式各样纹章的盾牌,肩膀上扛着流星锤与金瓜之类的钝器,军阵整体给人压力极大。
这些人后面同样还是轻装步兵,不过他们普遍穿着皮甲、棉甲、链甲,端有三根管子的棒槌,队伍里有一小部分人光着脚,看上去像水手才有的习惯,他们赶着拉动佛朗机炮的马车,这些马儿本来都是艾兰骑马步兵的坐骑,如今全被征用了。
最后是十个小队明军骑兵威风凛凛的横阵排开,老约翰确信给自己钱的骑兵就在那些人里面,他们有银光闪闪的盔甲,有赤红镶嵌铁钉的甲裙,还有那引人注目的红穗盔枪,让人看一眼就记住,绝不会错。
敌军正在向围城大营压迫过来的过程中,还有许多本该在前阵指挥部队的贵族老爷在营帐里跟伯爵讨价还价,还有几名贵族在战斗来临前便率小股部队离开大营向北撤退。
事实上战斗已经开始了,大营中一位受人尊敬的贵族是米勒爵士的好友,他认为米勒爵士死在地道,发誓要把挚友的尸首从大明人手中拯救出来,不被那些异教徒玷污,率领麾下二百多人组成的部队一路从前阵赶往营中地道口,指挥部队向地道内潜伏的明军进攻。
整个围城大营是越乱,明军有序的行进就给前方部队带来越大的压力。
更糟的是明军阵前使用纹章盾牌的步行板甲战士给围城部队阵前的贵族造成错觉,几乎每个贵族身边都有精熟纹章学的侍从,他们以为有贵族参与这次反叛,还派出骑手端着带有同样纹章的旗子上前试图交涉。
结果没有丝毫意外,左翼牧野营的保甲军早已开好了大弩,端着纹章盾牌的艾兰王国下马步兵看着敌军阵中跟自己盾牌画一样画的骑兵前来内心毫无波澜。
阵前被下马步兵保护严实的营把总一手执旗,抽出护手刀镡铜铸大明东洋四字的佩刀,骤然间百矢齐发,旗杆落地,连哀鸣的机会都没有,人马俱被弩矢钉个通透。
三个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