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意想也不想便答了:“没有。”
郑洛笑了笑,有些意味深长:“郡主很自信。”
知意竖起食指,轻轻一晃:“不是自信,而是我,谁也不信。”
郑洛似乎也料到了这样的回答,又问:“包括齐王?”
她道:“是。”
老人道:“那齐王殿下可要伤心了。”
知意不在意道:“你怎知他或许也并未信任于本郡呢?”稍许一顿,“也或许,本郡更该得意。似本郡这般狠辣之人都有人一心仰慕呢!”
郑洛却是摇了摇头:“尽管你我各有立场,但不得不承认,郡主是个值得人仰慕、敬重之人。”
谁会想,这样两个人,居然会这样静静的、如同老友一般的闲聊呢!
知意放下了腿,双手置于膝头,微微前倾了身体:“老大人为何愿意做到这个地步?”
郑洛轻轻吁了一声,回答的倒也真诚:“大抵,是有些不甘心的。不甘心我的三子惨死乌桓,连尸骨也没有找回,不甘心这个至尊之位上坐这个废物,不甘心最后寂寂无声的没了。”
他似乎还有话说的,只是盯着烛火摇曳须臾,才缓缓继续,“倘使,英宗还在,我想我这一生朝堂沉浮会更有意思。”
知意挑了挑眉,不置可否。
起身掸了掸衣袍:“知道怎么样才能让他做痛苦么?”
郑洛随之起身,那是一种下意识的行为,连他自己也愣了一下,旋即道:“自然。”
“走了。”知意的脚步到了窗口,又停了下来,转身一笑,“对皇帝的那些心腹府邸,可要千万照顾一下。”
郑洛颔首:“郡主放心。”
知意站在窗前,只以看一位老者的眼神看着他:
“郑三惨死乌桓,你可悔过?”
郑洛宽大的衣袖轻轻点了地,晚风自窗棂缝隙吹进,轻轻晃动了一抹孤独的弧度:“身为大梁的将士,那是他该做的。”
知意点了点头,说了句“很好”,然后朝着书案扬了扬下颚:“郑三的骨灰,好好儿超度了,葬了吧!本郡在,没人能动他的坟头。”
郑洛这才发现,桌上还有一物被一块大红布给罩着。
原来,她来竟是为了送还他惨死乌桓的儿子的骨灰。
喉中一哽,眸光被窗口落进的月色给朦胧。
他上前,颤着手掀开了那片红布,轻轻抚了抚那只装着儿子骨灰的坛子:“回家了……回家了……”
父子相隔十四年,总算是再见着了。
末了,郑洛回头深深一揖。
而那抹身影,却早已经不在了。
郑洛闭了闭目,终于看透了她的身份,却发现感慨更多于震撼:“郑家二百余口人的性命,换乌桓诚服……死得、也算值了。”
三月十六。
太后六十大寿,皇帝大病初愈,贵妃有孕,是个大好的日子。
是以,宫中大摆筵席,宴请三品及以上官员,为示恩宠,官员可带家眷入宫。
又闻皇帝要给三皇子选妃,给三公主选婿,不少臣子都将适婚儿女带进了宫来。
三皇子性子不错,虽说,一条腿因为幼年急症而行动不便,可正因为这腿脚不便这才不争不抢,且皇帝子嗣少,来日不管谁登基,对这个从不曾是对手的兄弟自然也是优容的。
对于那些想让家中女儿过富贵太平日子的门户来说,三皇子无意是个很好的选择。
再则,三公主赵满盈又一向得宠,当了这位公主的夫家人,家中郎君的仕途少不得能顺遂许多。
是以,今日贺寿,来的人可要比往常多了许多。
一个个盛装华服,可真是要把春日百花都给比下去了。
这会子太后和皇帝还没来,大家比较放松地说着话,莺莺沥沥的。
知意扫了满场一眼,与郑洛的目光擦过,各自懂得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