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已经是坏死了。
人体的血液循环,会让感染的组织部分,散布全身。拖得越久,致命的风险越大。
在清理出‘珍珠’之后,我就把侯跃文送去了医院。
检查了一遍之后,果然内脏都已经有些感染了。
医生虽然惊诧于,一个人的手臂,怎么会坏死到这种程度。
但我已经把更吓人的‘珍珠’全取了出来,也没人去往这方面想。
交够了医药费之后,医院马上进行了截肢手术。
我在医院一直等到手术结束,侯跃文的右臂被切除了,但保住了一条命。
但是,这可能是暂时的。
在我的估算中,既然‘珍珠’能够从手掌长到上臂,那么很可能还会再次复发。
我能做的,只有再继续危机生命前,找出病因,并且根治。
守到侯跃文醒了之后,我安抚和叮嘱了一番。
虽然丢了条胳膊,但侯跃文却显得轻松了不少。
按照他的原话来说,没了那条难看的手,心里踏实了不少。
趁着侯跃文住院修养的时间,我抽空去找了邓爷。
邓爷先前对我有过严令禁止,因为担心我出事,不让我离开H市。
我把侯跃文的事跟邓爷说了一遍,然后笃定直言:“除了我还有那么点机会,恐怕没有其他人能医治这种奇怪的病了。不是一条人命,在那个村子里,至少还有十多个人!”
邓爷思索一阵,沉声道:“如果是别的事,我肯定要拦上一拦。但你毕竟是个诡医,老头子我真的拉不下脸来不让你去。”
“依照你的说法,这个病可能会传染,你自己多加小心,也要照顾好叶家那个小丫头,不然我跟他爷爷那边不好交待。”
我认真保证下来,一定不会让叶芸出事。
从邓爷家里出来的时候,我还弄了辆车出来。时间紧急,我懒得去买车了,反正邓爷家的车库里,各种豪车比4S店里还齐全。
更何况,老爷子平时又不开。
我一眼相中了一台大红色的福特猛禽,现在这车已经买不到了。
跟邓爷提了一句,他就爽快的把车卖给了我,五十五万,比市价便宜不少。
我开着拉风的小皮卡回到医馆,叶芸居然对这个大家伙很喜欢,绕来绕去的来回摸索。
这个小丫头的喜好,我是越来越搞不懂了。很久之后我才明白,叶芸虽然出身豪门,但却是个朴素的实用主义者。
我们这趟要去的地方,只有这种带越野血统的车才能抗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