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本相当厚,黄铜封皮和不知名材质的金属锁链也很沉。巴里特将其放在书台上,转身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改用通用语书写后,这位巫妖记录的明显更频繁了一些,似乎那段时间发生了不少值得记录的事情,而他本人似乎也很少像以前一样,时不时的就进入沉睡。
但巴里特并不打算在这里就将日记的所有内容都看完,而是直接将日记翻到了最后一篇。他想要从上面内容的蛛丝马迹中,探寻出高塔的主人究竟去了哪里,是什么原因导致他没有回来。
对于小偷而言,能知道主人家出门的一些信息,能够让他在偷盗的时候更加从容不迫和游刃有余。
“我终于成功了,终于!!!”日记的开篇这样书写着,还用了三个一个比一个大的感叹号。
“我终于成功将一具彩虹龙的尸骸骨架,转化成为一条能够飞翔的骨龙。对于我自己而言,这完全可以算作是历史性的重要时刻,甚至可以称得上是我此生的最高造诣!毕竟彩虹龙天生就免疫魔法,我是说大部分。即便在死亡之后,它的尸骸也依然拥有着这样的神奇特性。
按照骨头上的划痕记载,这次实验我总共只用了八十年左右的时间便已经全部完成,比我原本估计的少了一半。我知道自己在魔法一途上根本称不上天才,但成为巫妖后,我至少可以用时间来进行弥补,毕竟在这个位面内,大家都是永恒不朽的。
这之前,雷克斯总是嘲笑我这样的实验根本就是多此一举。在他看来,将彩虹龙的尸骸随便往哪儿一扔,利用死亡位面独有的位面特性,要不了多久,也许是一年,也许是两年,等到尸骸吸收到足够多的负能量后,自然就可以复生成为一只会动的骨龙。
可是那个蠢货也不想想,一条免疫了大部分魔法的亡灵骨龙,我究竟应该怎样才能驯服和驾驭它呢?说真的,我根本没有这样的实力,雷克斯也没有,伊莱和柯蒂斯也同样如此,格拉克曼甚至比我更差。不,应该说差远了!
抱歉,格拉克曼,虽然是你用很低的价格卖给了我这条彩虹龙尸骸,但我真是这么认为的。你在死灵魔法方面的能力简直太差了,而且你的行事方式和说话口吻更像是一个商人,而非我们这样的施法者。
是的,我就这么写了,反正你也看不到。
在我看来,巫妖集会的诸多施法者中,只有基尔温特拥有这样的天赋。他在驾驭超大型亡灵生物方面,拥有着一种特殊的、与生俱来的强大天赋。我相信如果是他的话,绝对可以之依靠魔法和灵魂之火,就驯服住一只由彩虹龙复生的亡灵骨龙。
虽然我的实力有些不足,无法做到这一点。但我却可以去研究转化法阵的改良方式,使其能够适应这具免疫了大部分魔法的彩虹龙尸骸。然后我再依靠法阵的帮助,在骨龙复生之初,在它的灵魂之火刚刚燃起之时,就通过法阵控制住它,并留下自己的印记!
这才是施法者应该采用的方式,也是最为有效的方式,而非依靠蛮力去强行征服。我们是施法者,而非那些和兽人差不多的蛮族。”
巴里特读到这里,禁不住撇了下嘴,不由得在心里腹诽着:切,你是施法者当然可以这样,但像我这种根本无法使用魔法和转化法阵的家伙,不使用蛮力的话,还能怎么办呢?
“我应该给这条彩虹骨龙起个名字,就叫它‘盖斯’……”这个名字被书写者用笔划掉了,后面又起了另外一个名字,“‘贝茜’吧。这是我以前一个侍女的名字,说实话,我还真挺怀念她的,王宫里的生活称不上有多有趣,但是贝茜却总能给我带来快乐。”
“快乐”两个字被写的格外工整,与之前那些很随性的字体有很大不同。
“我真应该娶了贝茜的,而非艾琳娜。可惜贝茜的父亲是一位普通的制鞋匠,而艾琳娜的父亲却是鼎鼎大名的坎贝尔公爵。在那片新打下来的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