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巴里特翻开书桌上的那本日记时,他终于知道自己闯入的这座高塔,并非原本所想的那种封印宝物的禁闭城堡,而是黑暗界域中一处私人性质的宅邸。
按照白骨娜迦所说的情况,这座宅邸的主人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出门后就再也没有回来,才给了他这位不速之客一个可乘之机。
私闯民宅的小偷巴里特将桌上的日记拿起,再次朝周围环视了一圈,没有发现异常,便充满好奇的读了起来。
日记本相当厚重,黄铜的金属封皮上还带有三条铁链,不过铁链并没有锁上,而是有些凌乱的纠缠在一起。
整本日记已经记载了大半,不过它前半部分的内容所使用的语言却是‘古通用语’。这种语言在语法方面与当今所使用的‘通用语’差不太多,但是在词汇和含义方面,却有很多的不同。
基本80%以上的古词汇现在已经不再使用,仅有一些最为常用的词汇,如:男人、女人、某种不可描述的事情、孩子等等保留了下来。
所以巴里特在翻开日记的第一页后,除了辨认出上面的日期‘未知年代纪元(那个词巴里特不认识)56年3月2日’,以及‘我成为’、‘来到这里’、‘记录一些’、‘我的生命’等零星的几个词组以外,便什么都不认识了。
不过,当他随手向后面翻去时,日记后面的语言却又变成了通用语。
“赛斯特王863年”,第一页通用语日记的内容只记载了年代,却没有月和日的数字,似乎对于日记的主人而言,月、日这种程度的时间流逝已经变得毫无意义。
“今天又是值得记录的一天。当我翻开日记的时候,发现距离上次的记录,居然已经过去了有三十年!是三十年么?也许吧,如果实验室里的钟摆没有出毛病该有多好,那我就不需要专门安排一个傻傻的骷髅去不断翻转沙漏,再将沙漏被翻转的次数刻在骨头上。
所幸这个贫瘠的空间别的不多,骨头倒是要多少有多少,希望我准备的那些骨头在我沉睡的时候能一直够用,否则那只骷髅就只能往自己的身上刻了。也许我应该给它起个名字……”
这里有一滴很重的墨水,将纸张弄湿了一小块,似乎日记的主人下意识的将骨笔停在这里,沉吟了许久。
“算了,一只骷髅仆从要什么名字,那几只白骨娜迦我都没起呢。当初那四十具娜迦的尸体可是花费了我不菲的金钱,可惜最后只转化成功了三个,如果当初我能将它们留到这个位面再转化,也许成功性会大大增强,但世间的事情谁能说得清楚呢,我也从没想过我会有一天走上魔法的道路,最终将自己转化成为一只巫妖。
这样其实也不错,至少我的那位哥哥不用担心我觊觎他的王座。他是人们口中伟大的赛斯特王,而我却始终被形容为不务正业、玩弄巫术的家伙。
当然,现在这个‘玩弄巫术’的家伙依然存在着,虽然不能称得上是活着,但至少拥有自己的意识。而我的哥哥,崇高的赛斯特王,也许早已在一群蛆虫的肚子里得到了安息。人们总说他很伟大,很崇高,可是伟大的人不应该将母亲的两个乳(和谐)房都霸占,也不应该他弟弟的脑袋当椅子。
瞧瞧,瞧瞧我都写了些什么,数百年的时间过去了,王国可能都早已经覆灭,我居然还在纠结这些已经久远的事情,怪不得我的魔法始终没有多大长进,甚至隐隐有些退步呢。
不过,退步的原因其实和我自己并没有多大关系。当我得知那个原因时,心情莫名的变得有些好。如果我还有嘴唇的话,此时肯定会大大上扬的。
话说回来,我真应该找一个会修理钟表这种精巧事物的仆从。可惜的是,钟表匠在我来个位面以前,就是极其稀少的职业,毕竟大多数人并不太在乎时间这种东西,当然,也有可能是他们根本买不起钟表。毕竟能够填饱肚子,远离战乱和异族的侵略,就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