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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娇殷翌(1 / 2)

等席柒的身影消失在视线后,殷翌转身,才不紧不慢的朝藏匿在夜色里的那辆车走去。

“啧啧!瞧瞧,这难舍难分的模样,真是活久见啊。”男人挑眉,唇角带了抹轻佻地笑,微眯起眼睛,玩世不恭地调侃到。

纵览京城,这般与殷翌说话的,除了江夜肃这个同窗,再无第二人。

殷翌面无表情,坐好,系上安全带,冷淡地命令道:“开车!”

听着殷翌的声音不大对,江夜肃收起那股的吊儿郎当,正了正色,挑眉,问,“去哪儿?”

殷翌眸色沉沉,瞧了眼车窗外的一片漆黑,不动声色:“复兴路。”

柒柒刚刚的话提醒了他,他把一样东西落在现场了。

倒是江夜肃闻言,愣了一秒,而后,他抬眸,见殷翌的手下意识的攥起来,不解地问,“你昨天不是去过了么?”

殷翌正色,从窗外收回目光,回答:“她怀疑我了。”

“那姑娘真是照片上的那个姑娘?”

殷翌面无表情,不予理会。

“不像啊,你那块古董怀表里,她可不长这样啊。”江夜肃拖长语调,挑眉,疑惑地问到:“不应该啊。当初,照片上的她就有十七八了吧。这都十年过去了,她能没长大?”

复尔,江夜肃看着殷翌,颇为玩味,“而且,你就算搪塞我,也没必要用个胖学生妹来糊弄我吧?”

虽说殷翌这人顽固且偏执,可把胖学生妹看成绝世大美女,这有点儿不合适吧。

“我知道你一直惦记着那姑娘,可那个胖学生妹身上可是半点儿都没有怀表上那姑娘的影子,就算你想找个替身来寄托相思,你好歹找个好看的啊。”

话落。

一道阴森的目光似是利刃,穿透了江夜肃的脊梁,将他一寸一寸地割开。

这种眼神,他十年前见过的。

当年的殷翌,还不是这般温润如玉的谦谦君子。

他为人阴狠毒辣性格古怪,沉默寡言,拒人千里之外。

他会尝试一周不吃不喝,他会练习整整 36个小时不睡觉,他会在将近 40摄氏度的高温天气里穿厚厚的羽绒服,他会前往猎场,徒手和最凶猛的野兽搏斗,他会一刀刀地割~自己,却不会就医看病,而是任由伤口发展。

他常年那块怀表不离手,有事没事就会看。

而他有幸看到过怀表里的东西,是一张照片,上头是位小姑娘。

饶是十年已经过去,江夜肃早都忘了那姑娘的模样,可他仍旧记得初次看到那张照片时的惊讶。

美人有皮且有骨。

哪怕是风情万种的徐瑾愈,也怕是比不上。

而后来发生的那件事,饶是十年光阴里,江夜肃也一直都忘不掉。

当时的室友因为看不惯殷翌那副总高高在上却招桃花且学术研究极为出色,给殷翌的水杯里下安眠药,趁着晚上,将怀表偷了过来。

本想着拿怀表威胁殷翌,可没想到,一看到照片,那小子的眼珠子都直了。

当他抬起那双咸猪手想摸摸人姑娘的脸时,殷翌就静悄悄地站在他身后。

当他的咸猪手刚要碰上照片时,殷翌随手操起椅子就往那小子的后脑勺上死命地砸过去。

那是江夜肃第一次亲眼目睹殷翌发疯。

那模样,就两字儿——骇人!

那天夜里,他们寝室时不时传出杀猪般的惨叫,以及殷翌那疯批又痴狂的笑声。

那个室友被殷翌打断了两根肋骨,一双手被殷翌活脱脱的砸折。

当年这事儿闹得很大,就算理学院想保殷翌,将此事压下来,也无计可施。

可偏偏,不知怎的,殷翌人家照常读书,而那小子,从那天起,他再也没见过。

后来,他放弃物理,选择了心理学,才敢断定,殷翌患有重度的偏执型人格障碍。

在十年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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