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饮下囔囔低语:“也不知,她要去的那个世界是更俗……还是神往之境呢……”
在山上这一呆便是一月有余。红火火不知欧阳子忧当上山寨王后做些了什么,她在他身上留下一道印记后便一直在山顶上打坐吐纳。
日复一日的淬炼体质与筋脉,挥出的每一拳夹杂着汗水与破空声。用合欢的话来说,疼得疼得就要学会麻木,不然以后当斩不斩,反受其乱。
差不多用了七八天巩固凝气四层,剩下的时间就一直在反复研究那本《火焰术》。
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前者会用火。
:“各有攸宅兮,时阖而开;火炎为用兮,化食生财。”
火的存在让人走进文明,吃上熟食。它本友善,却也是致命的杀器。这都取决于用它的人一念之间。
掌心一扬,一团火焰凭空而现。红火火静静的瞧着它,这一瞧从白天到黑夜,从黑夜到次日的凌晨。火苗照耀的光从无到浅,从浅到亮,再由亮到浅……
‘噗!’
刚有什么感悟,掌心火焰消失,灵气已经干枯不剩。
缓缓闭目,继续打坐。
因为最多只能辟谷七八天,每次出关备粮食顺便洗澡的时候,便会看到欧阳子忧一改公子哥的形象,像个真正大王一样穿着虎皮大衣留着胡子。他们围着篝火跳舞,几个爷们围着他恭维的说今日劫了谁谁谁真是大赚一笔。
他豪迈的哈哈大笑,回:“劫财呢,就是要劫这些大贪官大坏人的!一来喂饱了我们,二来还可以替百姓除害!”
底下人欢呼附和,叫来几个新收的黄毛丫头推了过来。
“寨主!前几日带回来的,干净的,孝敬你?”
以前的山寨头儿越来越有狗腿的天份。
少年一秒就怂了,恢复了一个月前的少年模样,几分羞涩的干咳一声:“别别别!”
正当大家取笑他该不会还是个处子的时候,憋红了脸的他目光落在缓缓走来的红火火身上。
“诶诶诶!我媳妇过来了!!”
笑得正欢的几人立马闭嘴,他们可不会忘了,这里最厉害的就是这个一直在山顶很少出来的红衣女人。
“媳妇!媳妇!!”
他挥手:“快过来,我给你烤了羊腿!”
红火火眉头一皱,上前后领着他的衣领直接拽了起来。
围观的群众一阵倒吸冷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