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牒,问老纪这四万元的债到底是还还是不还,否则就与他儿子离婚。老纪还是表示无力偿还,又重提老伴死前花八万元医疗费的事。儿媳妇听厌了,不准老纪旧事重提,只留给老纪“与他儿子离婚”几个字就要夺门而去;不料,刚一开门,姚大满提着一大宗物品进来,这门仿佛是为他开的。
姚大满倒也痛快,说话开门见山,说知道他们家暂时经济困难,给拿过来三万块钱以解燃眉之急。如此巧合,是否是姚大满与老纪儿媳妇私下串通好的不得而知,但这事儿着实把老纪吓得心慌身子颤,急忙推辞;可儿媳妇见钱眼亮,一把将钱夺过去,甩给老纪一句话,说这钱她拿去还账了,剩下的事儿让老纪看着办。
老纪还想伸手去夺,却被姚大满劝说拦下。是啊,非得因为这钱让儿子、儿媳离婚不成?真若离了,儿子没了老婆、孙子没了母亲,这脸面上也着实不好看。老纪坚持给姚大满写借据,可借据写好后被姚大满放进火炉里烧了。他告诉老纪,如果确实不能为自己打伞挡风遮雨,就请病假避之。
老纪思之再三,不得不选择“站队”,但如果选择站队王朝明,今晚的事儿必被姚大满捅出去,到时受贿的罪名一旦戴上自己劳累了一生的前途必将付诸东流去不说,还将遗臭万年;可如果选择站队姚大满,必将昧良心、违人伦、弃官德,一生将寝食难安。好歹姚大满没把自己逼上绝境,就选择请病假避之了。
如果把老纪、何云涛视作王朝明左膀右臂的话,那么老纪这个“左膀”被姚大满锯掉了,卸掉何云涛这个“右臂”成了方红娇义不容辞的责任。女人的姿色对好色之徒来说就是一剂“迷魂散”,何云涛终究抵不过方红娇的狐媚,成了她的“裆下囚”。
在一个月光皎洁、万籁俱寂的夜晚,何云涛与方红娇正在行苟且之事,突然几只狗的吠叫声惊醒了王朝明,他醒来不见何云涛便心生疑窦,起身察看了厕所也不见何云涛的踪影,正当疑惑、揣度之时,忽听正堂房内动静异常,便屏声敛气、蹑手蹑脚向正堂房靠近。在窗棂外,他听到何云涛这样说:“我给你的那几张单据,内行人一看就知道是假造的,它的背后肯定是私分公款,你抓紧让姚主任与有关人员串通一下……”
原来队伍内出了叛徒,王朝明的脑袋“轰”地一下懵了,他自然不放过何云涛,连夜对其进行了“突审”,说何云涛不但睡到了人家的被窝里,而且还通风报信、吃里扒外,若要在战争年代肯定是要被定为“叛徒”就地正法的。何云涛虽面有尴尬之色,但一副不以为然的表情,推诿责任说这事儿不怪自己,都怪那方红娇诱惑了自己。
王朝明严肃地批评何云涛认识不到自己错误的严重性,说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关键是他自律性不强、意志不坚定,把持不住,犯了错误。告诉他人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让何云涛还是有点儿羞耻心,不要把犯错误的责任推卸到外物身上。
何云涛还是为己解脱,说人在荒郊野村,实在太孤独寂寞了,念及自己初犯,希望王朝明下不为例。
王朝明听后更生气了,又批评他说:“就你这态度,我得好好问问你,什么叫慎独慎微?什么叫‘廉自慎独始、心由慎独安’?明不明白‘始为一念之差、遂至终身莫属’的道理?人犯错误不都是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如果你有了第一次而不加克制改正,那么必然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最终滑向犯罪的深渊!”
之后,王朝明又说到“权力是把双刃剑”的话题,要何云涛慎用之,莫伤及自身。何云涛自嘲地说自己仅仅是一名经管站普通的工作人员、工作组成员,没啥子权力,要王朝明不要高抬他,搞小题大做的事儿。王朝明反问他没啥权力怎犯的错误?何云涛掐着手指甲盖的一小部分说就这么一点点,王朝明说多亏权不大,就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