瀑布已至。
山泉水冲流直下,高约三人,宽不过一米,一路经斜枝、衰草、灌木,最终砸在苍苔老石上,击起水花高溅,时如东海明月,涎玉沫珠,时似南海鲛绡,绵密轻柔,纷然若雾。眼观其势,耳听其声,虽远不足以仰啸山谷,但胜在击石声「砯——砯——」透亮,好若林间云雀百灵争相竞秀,别致非常。
正像极了二位柔弱女子,纵无一身铁骨,亦可落水击石。
张子娥所言之可涤心虑,盖谓此也。
公主立于瀑布前,鼻息一动,嗅了嗅流泉清香,耳边似仍佐着那句「愿效犬马」。何为犬,忠诚的畜生,何为马,奔波的苦役,既甘愿犬马了,不知别的她愿不愿意做,比如……
她顺了襟前一缕长发,缘着食指绕上两匝,嘴唇微不可察地抿了一回,问道:「先生什么都愿意为我做?没有条件?这话都是怎么说的来着,只要不……」
公主身姿婀娜,在水帘边上顾自卷着乌黑发丝儿,葱白细指在唇上似有回味地抚了两下,寻着了词:「伤天害理?」
「也做。」张子娥温然一笑,如此答道。
这位在平原城落得声名狼藉的女子伸手探了探水帘,任流水从掌背划过。
自平原一战,她的手不再干净。
说句实话,只要取胜,梁王那三千杂兵全砸进去都无所谓。
她素来厌恶平庸,自从尘虚子收她入门,便再未与泛泛之辈打过交道。她本身对此事极为抵触,之所以按住情绪,精心挑选那晚撬动山体主脉的三百人,不过是想要一种仪式感。头一回沾血,总得有点讲究。而那些个无亲无故之人,原本此生不会被任何一人记住,经此一事,却由张子娥记下。若将来有幸著书,她会将他们一一写下以表抚恤,至于而后因她殒命之人,便没了这福分。
著书写人这趣味挺恶,像了上回她在鱼池边丢下点微不足道的饵料,看似抚慰人心,其实什么也没有做。她长于高山,自视高,心气也高,习惯从云端俯看,做点什么,总带着点施舍感。如与杂兵谈话,她认定此人碌碌一生再无可能与她这般人物交谈,觉得此等无名之辈能被她记下便算作一种殊荣。傲僻自负者众多,能到她这副不堪田地而心安理得者却是少有。她心知肚明,且引以为豪,若要说唯一美中不足的,即是得注意时时收敛,不可表露在外。
闲人雅客多爱穿一身白衣,应了屈子那句『举世皆浊我独清』,既有傲骨凛然的清高,又带着顾影自怜的无奈。而她一身白衣,只是为了作妆点。衣服嘛,用于示人而已,好看得体即可,强行赋予他意,未免有违初衷。
她打小是个异类,自知与古来圣贤相去甚远。若是将心思摆在明面上,只会招来麻烦。
所以她选择沿袭先贤之风,穿白衣,习文好雅,恭谦态度,妥善地将令人生厌的高高在上与见不得光的真实想法藏在姣好皮相之下。毕竟人心窥探不得,妆点好门面,便可万事大吉。经日月积累,她愈发深谙此道,以至于连龙珥都瞧不出来,天真地以为,这便是她月白风清的张姐姐。
她甚少主动表明心迹,只寻适当时机,与适当之人释尽言明,比如面前这位喜欢挑着话锋逼问到底的公主,一方面,身为臣子,阐明一切是职责所在,另一方面,藏得久了,难免憋得慌。
『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
是水之清浊,亦是人之清浊。
张子娥借山泉水濯手,可惜莫有洗尽尘嚣,反倒引生了疑惑:「龙翎未归多时,前线军报公主已经很久没有说与我听了。」
一双云丝软底缎靴踩在山石上,公主合拢纤指盛着一捧冰冷泉水,抬眸看张子娥时只露出了隐在发丝间棱角精致的侧脸。泉水从指缝间缓缓溢出,有几滴垂直落在了地上,有几滴则顺着手腕温柔的弧度潜进了冰丝广袖中。显然,那些钻进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