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你一口,我一口,相对而坐,沉默饮酒。
兰笙从来不知道自己的酒量这样好,好到孟玉坤都醉了,他还清醒得不得了。
他清醒地抚摸着孟玉坤的脸,虔诚又卑微。
“小孩,别闹……”孟玉坤呓语着翻了个身,半梦半醒间,眼神迷离。
闹?他从小乖顺,从来没闹过,难道他就要留着这样的痛苦和遗憾,孤独过一生吗?
酒精没有迷醉他,却给了他从未有过的叛逆和勇气。
兰笙清醒的看着自己一步一步走入万劫不复。
他青涩又倔强。
就一次,就一次,让他们一起沉沦,堕入地狱吧!
一夜荒唐。
沉沦时有多疯狂,清醒时就有多狼狈。
兰笙看着孟玉坤清醒后眼里的茫然,震惊,痛苦,挣扎,看着他狼狈地落荒而逃。
结束了,他想,他一生的幸福快乐都结束了!
整整三个月,孟玉坤再也没出现过。
这三个月,小兰仙也没有登台唱过戏。海城都在盛传,小兰仙坏了嗓子,再也不能唱了。
兰笙确实不能唱了,不是坏了嗓子,是再也唱不出婉转动人的情来。
他想,他是时候离开了,还好他还有些积蓄,可以找个人烟稀少的地方,平淡地过完余生。
兰笙怕自己反悔,几乎在打定主意的时候,就收拾细软,悄无声息地走了。
他去了辉县,一个西疆小县城。
至于他走后会引起什么流言蜚语,他也管不了了。
在他定居辉县的半年后,他终于能将某人压在心底,和那荒唐的一夜,一起存封起来。
只是,这个情劫,他注定无处可躲。
一日清晨,他打开木门,门外站着一个高大修长的男子,染着路上的风尘,一身落寞。
哐当——
兰笙手中的铜盆落地,他的脑子,一片空白。
男子转过身,一脸憔悴,淡淡胡渣有几分落魄,唯有那双桃花眼,亮的惊人。
他轻笑,“坏,小,孩!”
兰笙的脑子完全转不起来,任由孟玉坤抓着自己的手,关上木门。
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被亲的晕头转向,气喘吁吁。
孟玉坤轻咬着他的后脖上的嫩肉,咬牙切齿道:“你这没良心的小东西,你倒走得潇洒,浑然不管我的死活!”
“我以为……”这是你希望的。
兰笙的话没能完整说出口,就卷入炽热的旋涡中。
孟玉坤灼热的气息喷洒在他耳廓上,“我投降了……我爱你……”
兰笙轻颤,泪如雨下。
有这句话,他死都值了。
孟玉坤压着他,舔去他的泪,喃喃道:“兰笙,我们生同衾死同穴……”
好!
“阿孟……”兰笙紧紧搂着他的脖子,此刻,他们只想融为一体。
孟玉坤住了下来。
兰笙没有问他,他的婚约,他的家族该怎么办,他不想知道。
他想他真的是个自私坏人!
晚上,他们给自己举办了一场简陋的婚礼,没有父母,没有证婚人,没有宾客,只有一对新人,点了两根红烛,拜了天地。
“兰笙,我欠你一场盛大的婚礼。”
兰笙摇头,“我只要你,有你在,就是最盛大的婚礼。”
刚开始的日子,可真幸福啊,他们在晨曦中拥吻着醒来,在月光下相拥而眠。他们像一对新婚小夫妻一样,生活中的苦都是甜的,在爱情的滋润下什么都是美好的!
只是,生活中不是只有爱情,还有油盐酱醋茶,充满着铜臭味和苟且。
孟玉坤是从家里逃出来的,一路乔装,根本不敢带上什么值钱的东西,找到兰笙时,除了身上的怀表,已经身无分文。他是富家少爷,花钱大手大脚惯了,有时候一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