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也由书吏撰写完毕,交给皇子们审查确认之后,通过电报发往北京。
广东省广州府山县锦衣卫过失致人死亡这种事情,在正常的行政流程中是不需要专门报告给皇帝知晓的,甚至广东省级的四司衙门都不会直接接触到。
否则这些人平时就会被类似的事情搞得昏头转向,根本没有机会去处理其他事情了。
不过皇子们的报告与众不同,各种大小事情都可能直接送到皇帝面前,这是皇帝本身特别要求的。
皇帝要通过各种具体事情,指导自己的儿子们处理常规事务,教导他们办事的逻辑。
再加上皇子们的报告主要目标,是请示关于刑讯规则的问题,山县的这件事情作为背景条件,附加在了报告上。
大明皇帝朱简烜现在的习惯,就是在忙完了朝堂上的政务之后,随手翻阅儿子们的报告。
看到他们这次的报告和请示之后,朱简烜的心中叹了口气。
这上面的事情表面看起来简单,但是只要稍微深入的分析,就会觉得非常复杂。
按照现代治理理念,当然是要禁止刑讯逼供的,同时还要禁止劳教。
至于为什么要禁止,在国家治理逻辑和普通民众的思维观念上,会有截然不同的思考方向。
对于东方和西方的社会而言,也有不同的内在逻辑和决策思路。
在前世的西方历史上,由于启蒙运动等一系列社会思想文化运动开始,酝酿出了人人生而平等的普世价值观。
主要目标是要求废除贵族特权,附带作用是允许子女平等继承,禁止使用酷刑等等。
在国家治理上,无论是欧洲还是美洲,人口从来没有饱和过。
所以当近代理性管理方式成为主流之后,他们就会采取任何提高劳动力的政策。
包括女士优先,因为女性能够生育劳动力,包括儿童犯罪不罚,因为儿童是未来的潜在劳动力。
还包括解放女性,推动女性劳动,女性进厂做工,因为女性虽然身体较男性稍弱,但也能承担很多社会劳动。
在东方的思想文化上,肉刑普遍被认为是残忍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能轻易污损。
在古典时代,东方的思想者就不支持对身体的酷刑,慎刑一直是非常主流的大众思想,使用酷刑的酷吏会被普遍敌视。
但是,在古典时代的科技水平太低,无法在不使用刑法的情况下,单纯依靠不会说话的物证查清案件。
所以对身体的刑法一直被士大夫和学者们唾弃,但刑讯人员却一直在持续使用。
在东方的治理逻辑中,认为涉及到人的管理流程,无法做到绝对高效、廉洁、公正,无法规避腐败和堕落以及挟私报复。
涉及到人体的惩罚,如果拥有合法的外衣,那就可以合法的实施身体摧残、强迫劳动剥削、乃至器官摘取等等。
现代普遍禁止器官交易,因为普通人是可以“被自愿”的,可以为了某些条件而“自愿”。贵族和富豪们,可以钱让普通人自愿放弃自由、肢体、器官。
而当现代科学和医学发展到一定程度,在刑讯逼供的同时摘取器官就有可能实现了。
就算是现在,如果有人胆子足够大,也已经能够抽罪犯的血来卖了。
估计未来二十年内,器官更换就有可能实现了。
就算是在古典时代,就有拔罪犯和奴隶的牙齿来卖的情况,华盛顿那帮人不光是剥皮做靴子,也会拔牙当假牙用。
一战时期就有专门拔死亡士兵牙齿卖给牙医的人。
朱简烜现在需要非常慎重考虑的事情,是对于现在的大明而言,如果直接禁止刑讯逼供,会对基层治安形成什么影响。
现在大明的刑侦技术足够支持这种政策了吗?
朱简烜自己都没有办法准确判断,只能给正在实训的儿子们下达新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