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和维护的相关资料。
经过深入调查,警方发现广告牌的倒塌并非由于疏于维护,而是因为昨天的狂风超出了广告牌的承受范围。
最终,责任认定清晰,经双方律师参与协调沟通,魏小佑他们的公司虽然不用承担主要责任,但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魏小佑和刘建华律师觉得,这个结果应该算是基本符合公司利益权益的,也为了防止受伤当事人方中途变卦,便在没有事先征得汪春明和施涛的情况下,同意协调书和民事赔偿协议书上签字了。
没想到的是,当魏小佑将处理结果告知汪春明和施涛的时候,两个人都表示不愿接受这个结果,一时间,三人闹得十分的不愉快。
汪春明和施涛都认为,魏小佑不该在没有征得他和施涛的同意下就在处理协议书上签字,尤其是涉及到民事赔偿15万元的金额上,更不接受,觉得太高了。
在魏小佑的邀请下,公司的法律顾问刘建华律师也来到公司,向汪春明和施涛两个人讲述了整个调查与协调过程,并一再表示,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以往案例,这次的危机事件,三合广告创意文化有限公司所承担的结果是最好的了,如果受伤一方真的走向法院递交诉状走法律程序的话,公司面对的法院判决绝对不会好于现在的结果。
然而,汪春明和施涛两个人则认为,这次事件首先是自然灾害,属人力无法抗拒的,其次是,立柱广告牌属于青银高速山东公司的产权,我们公司只是租赁方,其日常维护和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不应该由我们三合广告创意文化有限公司来承担。
刘建华律师听闻后,无奈地摊开双手,“我只能说,对于这件事我已经尽力了。如果你们还是坚持己见,那我也无话可说。”说完便转身离去。
此时,办公室内的气氛异常紧张。魏小佑看着汪春明和施涛,心中感到十分失望。他原本以为大家能够共同应对困难,没想到却在关键时刻出现分歧。
“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魏小佑喃喃自语道。
他决定再仔细研究一下相关法律条文,看看是否有转机。
同时,他也希望汪春明和施涛能够冷静下来,重新思考这个问题。
结果,让魏小佑没想到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