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清清白白,你问心无愧,谁知道,谁信你呢?外头那些人,一人一口唾沫星子能把你淹了,把林家淹了,这些你又想过么?四丫头,你眼下不是活在那徐家巷,出了什么事了不得左邻右舍嚼嚼舌根子,你是在林家的喜宴上,多少双眼睛看见了,多少双耳朵听见了,你说得清么?”
容瑾垂下脑袋,揪着帕子。
她承认朱氏说得对,形势比人强,她可以不管自己的名声,可不能不顾林家女眷的声誉,此事愈拖,那帮嘴碎的妇人愈是捕风捉影传得满城风雨。
“怎的不言语了?是不知怎么选,”朱氏声口威压,“你若还有点儿骨气,便选第二条。”
“再过一个月罢,”容瑾忽而抬起眼,望着朱氏,望定她,“求太太再给我一个月!”
朱氏垂下眼,似在思忖。
程家不想娶她过门,再等一年也无用,不过既然她不死心,那便用这一个月令她死了心罢,横竖她这儿先相看着人,不耽误。
“好,那就一个月,”朱氏抬眼,应得爽快,“这一个月你不能出府,就在屋里反思反思罢。”
“多谢太太体谅,”容瑾向她福了一福。
她走出春晖堂,来之前她还存着一丝希冀的,走出这个门便什么都不剩了,像经历过一次死亡。
她后背开始冒汗,脚下也踉跄起来,红袖来搀她,她拂开,她要自己走。
她不怨程宗纶,一点儿也不,毕竟这世间愿意闯入火海舍身救她的能有几个呢?
原先她以为他迟迟不同程夫人说提亲一事,是因着心里没有她,眼下不了,眼下她至少知道他心里是有她的,只是门不当户不对,他做不了自己的主。
容瑾之所以说等一个月,一则奢望一个转机,二则是为收拾东西准备逃跑。
她不会随意嫁个人,更不会傻到为了所谓名节去自尽,到时细软一收拾,溜出府去,再也不回来了。至于林家,她们有一百种法子遮掩此事,便不是她该操心的。
然而谁也想不到,程宗纶这个傻子为了既全容瑾的名节,又不忤逆程夫人的意思,竟然用命去冒险。
在林府喜宴三日后,程宗纶去天香酒楼喝酒时,酒楼起火,他七入火场救下三位妇人和一干小毛孩子。
容瑾听得雀儿禀报这消息时,正在绣花,一个错手将针刺入指尖,而她却浑然不觉,只站起身激动地问:“那他可受伤了?”
“好像是燎着了手,不过听说并无大碍,小姐您安——”忽见容瑾的食指正滴血,雀儿唬了一跳,“呀”了一声,忙去寻绷带为她包扎。
容瑾却将食指含在口中,立时,口中一阵血腥味儿。
这时红袖也开了口,“如此小姐您的声誉便保住了,程大公子不仅救了您,连不相识的妇人和孩子也救,可见他就是个舍身为人的好人,当初救您并非与您有私交,只不过见义勇为罢了,如此那些夫人们也不能再颠倒黑白编排您了!”
拿着白绸带赶来的雀儿一听,喜得拍掌道:“原来还有这一层好处,太好了,小姐不必下嫁咯!”
好么?
救了她的名声,挺好的,可是否也意味着当日他不顾性命救她不是因为心里有她,哪怕火场中躺着的是素昧平生的女子,他也会去救?
便是如此么?原来她在他心中不过如此么?
“小姐,您……您不高兴么?”雀儿见她愣愣的,不由问道。
容瑾像丢了魂似的,轻轻颔首,笑道:“高兴,我高兴得很。”
她心里被凿了个洞,空落落的。
接下来的几日,容瑾一直蔫蔫的,天阴时便坐在院子里呆呆看天,大日头升起来了她便回屋里发愣,连平日里最爱吃的黑芝麻酪也不吃了,如此不言不语了半个月,把丫鬟们吓得半死。
红袖以为她病了,便请了大夫来看,大夫却说她的病在心里,只有自己能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