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身都是雪白色的呢!”
盛煜伸手脱掉外套,挂在了玄关的衣柜上,道:“是啊,我比较喜欢白色。”
一边说,一边拥着她进屋,又说:“宠物店的店主说,小狗刚刚到一个新环境里,肯定会比较老实,也比较悲观。所以我们都要对它温柔一点,它才能渐渐找到自己的归属感!”
乔菲伸手打开了宠物箱,将小东西抱在自己怀里,轻柔的像是在抱着一个小婴儿,轻轻抚着它绒绒的毛。
盛煜在旁边,又嘱咐她一些养狗的事情,尤其着重强调了下:“最好每天早晚,牵着它出去溜一圈!”
乔菲听了,就忍不住抬头看了盛煜一眼,似笑非笑道:“你是不是不想我出去拍戏,所以才买了一只狗来缠住我?”
说完,索性将怀里的博美放到他的臂弯里:“我不要养狗,你给退回去吧!”
小心思被揭穿,盛煜的脸上难免有些讪讪的:“我是担心,在我给你找到好本子的这段时间,你会感到无聊,所以才给你买了只狗!”
说着,伸手摸了摸狗头:“狗狗是无辜的,你怎么突然就不喜欢了呢?”
乔菲这才接过狗狗来,思忖了下,道:“我今天想了想,觉得让你帮我去接洽影视剧的事情,着实有些难为你了。毕竟隔行如隔山,而且,你们也不够专业……”
盛煜渐渐听出了一些意思来:估计,她是要找专业的人去办这件事儿!
果不其然,下一秒,乔菲又说:“我这两天在网络上搜索了一下那位陆小姐的信息,她是娱乐圈著名的金牌经纪人,听说还是介绍我去参加真人秀的,我想我们的关系也不算坏——不如我去拜访她一下,顺便聊一下这件事儿?”
盛煜思忖了会儿,道:“可以是可以的,我也能帮忙打探到她的落脚点。不过我比较担心你,拍摄影视剧很辛苦,比拍广告更难,加班加点,熬一个通宵都是常有的事儿。而你大病初愈,我总有点不能放心。”
医生说她的伤处是在头部,而长时间熬夜,会导致头部供血不足,对她的身体很不好。
“老实说,你要是想要出去拍广告的话,倒是很容易,我甚至可以让你去担任盛家公司的代言人,或者是形象大使。但是影视剧,会更加辛苦!”
盛煜说着,将她的小手握了过来,道:“这也是我比较担心的地方……”
乔菲打断他:“可是我一直都按时去医院复诊的,还有,平时在家里偶尔也会晚睡一次——应该不要紧!”
盛煜伸手向她的头顶,准备像以往一样,习惯性的揉一揉她头顶的发。可是半路上,手略微一僵,却只是轻轻摸了一下,便又缩了回来——
他还记得她的那里受了伤,虽然被医生精良的医术缝合完毕,但是一想到她在ICU监护室,昏迷不醒的样子,他至今仍然会感到一阵后怕。
那个时候,他真的以为菲菲快要死了,要永远离开他了。
至于她恢复到现在这个样子,盛煜更多觉得是老天爷对于自己和南希的恩赐,所以小心翼翼的捧着,不敢有半点闪失。
可是,爱着她,并不等于困着她——
这个道理,盛煜一直都明白的!
只是太过于在意,所以不敢大意罢了。
乔菲很快打听到:陆小姐自打来了榕城之后,并没有住酒店,而是借住在好朋友唐筝家。
刚好唐家的那个儿子,就是之前和南希坐同桌的小男孩,两人之间偶尔会有电话联系。
所以乔菲趁着周末的时候,借着女儿来找小伙伴玩儿,特意来唐家拜访一下。
唐筝怀孕了,极少出门,每天呆在家里格外的闷。有人带着孩子过来探望,当然很欢迎,所以特意让佣人准备了下午茶。
另外还准备了小孩子们喜欢吃的零食,琳琅满目的摆满了一桌子。
乔菲没有空着手来,除了给孕妇带的各种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