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希转学的事情,到最后自然是不了了之。
盛煜虽然很宠爱女儿,但也不会无原则的溺爱。南希要是不说出个所以然来,也不能够轻易转学。
凯恩斯学校在榕城算是排名前几的国际小学,在这所学校读书的话,将来出国留学会很方便。
而且,他老觉得南希要求转学,并不是要是脑热,而是因为那个小痞子的缘故。
小朋友呢,应该交际广泛,不应该天天盯着小痞子——
光是冲着这一点,盛煜也不能在这方面纵容了她。
好在南希要求转学,多少有点一时兴起的意味。当时说时意志格外坚定,后来盛煜承诺给她:好好在凯恩斯读书,等黄金周时,就带着她去欧洲玩儿。
有了这个诱惑,南希觉得,凯恩斯学校仿佛也不错,欧洲更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地方。
小孩子的心思,三言两语就能够扭转过来。
而现在摆在他面前的问题,是乔菲不想继续在家里当米虫,想要出去工作。
按理说,盛煜是没有立场,也没有理由去阻止她的。但是他是真的不喜欢娱乐圈那种乱糟糟的地方,再说,娱乐圈的工作强度很大的。
尤其是乔菲,她比较喜欢拍一些影视剧,对各种广告代言倒是意兴缺缺。
在她的认知里,最好是能够当一个演员,演绎不同的任务,而不是去当一个大明星,靠着绯闻和综艺博人眼球。
以前带着南希时,她是因为要养小孩,要给南希最最优渥的生活,所以才尽量接一些综艺和代言,为的是多多赚钱。
现在她和盛煜在一起,不缺钱,就想要做一点自己喜欢的事情。
她想要出去拍剧,希望能够有好本子。
“好本子不是那么容易有的”,盛煜伸手给她掖了掖被角,道:“现在这个市场,电视剧——就你白天看的那个片子,多脑残,多无聊?可是没办法啊,市面上大多都是这种,好本子要好多年才能有一个……”
乔菲忽然伸手挽住他的肩膀:“那你帮我尽量争取一下好不好?盛总……”
她说着,摇了摇他的手臂,略微拉长了声调,像是有些撒娇的样子:“盛总那么有本事,能不能帮帮我,给我找一找好本子?”
“好好好,这个没有问题!”
盛煜说着,抱着她一通缩进了被子里,说:“不过我的公司,还有我个人,都和娱乐圈基本没什么太大联系,这个关系网要搭起来,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要是明确拒绝的话,她肯定会不高兴,而且也影响两个人的感情。盛煜不想把话给说得这么生硬,所以暂且拖着她。
一来是好本子的确不常有,二来,随着时间的流逝,或许她这份心就淡了呢——
当然,盛煜希望是后者!
小情人搞定了,大情人这边,也算是暂时有了个交代,所以第二天,盛煜照常像以往一样上班去了。
下班回来后,带回来一个小东西,是送给乔菲的礼物:一只博美犬!
小狗被装在一个透明的宠物箱子里,在里面探头探脑,带着几分小心翼翼的样子——
盛煜其实不太喜欢狗,也没有养宠物的习惯,以前和乔菲在一起的时候,也没有养过狗。
但是公寓园区好多人都养过狗,养宠物也的确是一种排遣寂寞的方式。
尤其乔菲,白天他和南希一个上班,一个上学,就只有乔菲一个人在家。她除了演戏之外,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兴趣爱好,让她像别的豪门阔太一样,天天到外面去逛街购物,也是不可能的。
盛煜思来想去,还是养宠物的方式,比较适合她,所以就趁着下班时间,到宠物店挑了只漂亮的宠物狗回来。
“呀,小狗!”
乔菲从物质里迎了出来,双手捧过他手里的宠物箱,隔着一层亚克力罩,与箱子里的小东西对望着:“好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