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大原则,分权制。
说的更加简单一点,就是参考京城的中央朝廷,将地方层层分权,文官是个一个体系,武将是一个体系,而监察又是另外一个体系。
好比最顶层,除了叶辰之外,便是三大阁老。
三都十八州那边,州刺史继续如同内阁一样,管理政务,民务,礼仪,民事和刑事诉讼,工程建设,以及本地衙役。
算是和内阁的职务一脉相承。
但是,除此之外,其他大权则是被进一步削弱。
州刺史好比前世的一把手,统筹管理,唯一无法涉及的,便是地方军权!
而州一级的军权,将会是地方军权的实际掌控者,只属于军机处。
也就是所谓的三部,十八司。
凸显独立性!
州监察一级,和此前的监察处的,三个监察司,十八个监察使司类似,但却是比从前更加独立。
只属于监察处管理,不再可以轻易被州刺史废除!
如此三人分权之后,虽然可能带来地方官吏冗陈的重大问题,但是,却可以极大程度,避免再有王景德,董太卓,赵高等大员的出现。
当然了。
叶辰也不是傻子,前世就知道,分权之后,只是权力三分,不代表三分之后的人不会垄断本身权力。
因此,在此基础之上,设立制衡这三人的人员,便是参考前世的做法。
军权方面,三部,十八司,有统兵大权,却无轻易调兵特权。
必须经过军机处研究,以皇帝名义执行。
也等于说,州郡县之内的日常土匪等等,无需地方军队出动,而是各自衙役即可解决。
一旦需要动用地方军队,可不是一个三部部长和十八州州司令能够决定,必须获得圣旨和军机处的双重认可!
而监察权方面,三个监察司,十八个监察使司虽然有监察大权,但却不可以平级监察,必须越级申报。
换言之,就是州监察司可以监察郡太守,县令等人,但是,对于同级州刺史,也是必须经过皇帝和监察处监察大臣盖章。
方可执行。
如此,既保持三个权力执掌者不会轻易勾结一起,同时,也最大限度保证,州刺史,郡太守,县令的一把手地位。
免得他们被限制太多,无法发挥才能!
“朕真是苦心到了极点,既要防范专权,又不能太分散,还要文武各有发挥空间,这皇帝,果然不好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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