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托词说手头没有照片,难以奉赠,总算把他打发走了。
这以后,就有知情的青年朋友告诉我,田欢的父亲是一个什么部的负责与外商谈判的副司长,他坐的那辆小轿车,就是人家部里的,只不过他和司机混得很熟,所以常常坐来坐去地摆阔。据说,他是所谓“合法后门”的得益者。何谓“合法后门”?比如他上这所名牌大学,如果他高考得分根本不够录取线,硬来上,那就是“非法后门”,风险很大;而他得分刚好骑着录取线,因此他父亲托关系同大学管录取的人一打招呼,就把他收到这所大学了,尽管他的分数比别的同学低一截,而且因为他来就要挤掉一名分数高的,但这事好遮掩,不是要“全面衡量”吗?别人发现了来闹,也还可以用一通冠冕堂皇的理由挡回去。再比如他手头总有一两台录音机,什么双频道、立体声、附有邓丽君原声带的,他都玩过。这都是外国客商送给他父亲的礼品,按规定一律要上交,他总是先截下来玩一阵,玩腻了再上交,而这一台上交了,下一台又到手了,所以他总有得玩,比买下一台更富乐趣。你要是对这种情形有意见,他会辩解说:“没违反规定呀,最后不是都上交了吗?”也有的时候,上级允许不上交,而作折价处理,于是他就大做其录音机生意,自己先买下,再加价卖给求之不得的人们,据说最多能从中赚个一百多元——这也很难抓住他的把柄,因为双方是“周瑜打黄盖”,而且可以解释成他买了一台送给对方,而对方因为别的事赠了他几百元钱。给我透露这些情况的青年朋友预告说,田欢再来的时候,很可能会动员我买台录音机,并且会表示他可以给我“打听”、帮忙。
果不其然。田欢第二回来,除了传播些新的文坛谣言外,便由我的半导体收音机太旧,谈及电唱机之不必购置,而终于落到录音机之不可不有上,据说我如果能经常听听外国流行音乐的录音带,比如美国电影《午夜狂热》的全套音乐,那我的便能写得更具现代化风格。
我便故意说早想买一台,只是买不到。
他便单刀直入地说:“我卖你一台好了,值五百块钱,你给我五百五吧——只收你五十块‘手续费’,哈哈,我知道你捞了不少稿费,不过比起那些发了中、长篇的,你算个小户,我不向你多要!”
他竟如此之坦率,坦率得我不得不对他虚伪,因为倘若我也坦率,我冒出的那些话便会使他顿生报复之心——我何必招惹麻烦呢?
我冷淡地表示这事恐怕不恰当,况且我一时也拿不出那么多钱,总算又把他敷衍过去了。
然而,不久社会上就传出一种说法,讲田欢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我写的那篇引起轰动的《交叉路口》,其中的素材就是他提供的云云。我并不感到惊奇。是的,他田欢享尽了“合法后门”的乐趣,他家住房本来就很宽裕,他却推动父亲为他在新住宅区争得了一个单元;本来某某宾馆的“自助餐”是专供应外宾华侨的,但是由于餐厅某服务员是托他父亲人情才分到这个工作的,因此他常在那个服务员值班时跑去白吃……不过这些也还不足以使他的灵魂充实。他父亲有权,他可以仗势,而且有钱,但是他还缺少那么一种东西,所以他希望能附庸风雅,把我这样的人也算作一个,可以通过接触和宣扬,使自己同那么一种东西沾边。
他上次来找我是在十来天以前,显得格外地踌躇满志,他宣布已决定去电影厂搞剧本,正在向学校请创作假,剧本将由某电影厂导演接,他前些时帮那导演从广州朋友那儿弄来台七百元的录音机,“他妈的让那班混蛋敲了一家伙,不过质量实在他妈的好!”这么说,他不满足与文艺界的人沾边,而要使自己成为电影剧作家了;我不反对任何人尝试创作,但是我知道他其实是一篇作品也写不成的。有一次他在同我谈话时竟反问我:“金水桥在什么地方?”又有一次他主动给我留下个“临时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