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机构﹐作为变法的领导机构,以“经画邦计﹐议变旧法﹐以通天下之利”。权力凌驾于三司之上,中书及门下皆不得过问。
主官为同制置三司条例,共二员,掌领制置三司条例司,制订新法,签书三司条例司公事。因初置时,由参知政事王安石与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领,故冠之以“同”字。属官为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二员或三员;制置三司条例司相度利害官,若干。并有权临时选官遣使,考察新法实行之利弊。
为什么要任命苏辙为制置三司条例司检祥文字,是因为苏辙先前曾上疏神宗皇帝,大意为苏辙心中认为国家要想国库充盈,不是想尽办法去向民间去求财使得国家富裕,而是去想办法去堵塞使国家财富流失的漏洞。具体的漏洞有三个:一是官员编制冗余,二是国家养活的冗兵过多,三是财政支出的不必要的花销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