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UU小说网>都市言情>香江大亨传奇> 第五五零章 港元发展史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五五零章 港元发展史(4 / 4)

钞票条例》,明确规定:只有获得英国政府皇家特许状的银行,或由港英政府专门法例授权的银行,才有权发行钞票。

因而,在该条例颁布后,有权发钞的银行就只有两家银行了——渣打银行和汇丰银行,其余的要么早已关闭,要么早已停止发钞,或被禁止发钞。

后来1911年12月,港英政府又专门颁布了《有利银行发行钞票条例》,重新授予有利银行发钞权。

于是,发钞银行又变成三家:有利、渣打、汇丰。紧接着1913年8月,港英政府又颁布了《外国钞票条例》,规定“凡非汇丰银行、渣打银行、有利银行发行的钞票,一律禁止流通”,以此保护这三家商业银行在香港的发钞垄断权。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