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她一路跑着,不知自己走了多远的路,也不知自己到了哪里,直到半年之后,她来到一座很繁华的城市。
在这里不但每日能要到足够的粮食,而且再也没有遇到捉拿她的捕快。
她感觉自己似乎可以在这里生存下来了。
便安心的在这里落脚,当起了乞丐!
以前最瞧不起不劳而获的乞丐,而现在,过惯了这种伸手讨饭的生活,她突然感觉自己以前在裴家起早贪黑,当牛做马的日子完全是笑话。
她本可以让自己过得悠闲一些,懒惰一些!只要能吃能睡能生孩子,家里那几个男人能给她一口饭吃,不就得了吗?
为什么非要那么努力,为什么每个人都要顾着,可到头来,却落到这样一个下场?
其实明智如她又怎会想不到,人家为什么娶共妻,还不是因为家穷。
反过来讲,当共妻,就不可能在有钱人家里。
人家现在有了钱,谁还稀罕她这样的昨日黄花?
她还傻傻的让人家放下全部家当与她私奔,真是太拿自己当回事了!
人家守着那份家业能娶好几房娇妻美妾,谁在乎她呀?
有时想想自己真是太过可笑了,赚下金山银山来,到头来却只值五十两银子!
她想起这些事来,便要哭一阵,然后再笑一阵。
而路过的行人以为她是个没人要的疯子乞丐,便会丢给她一些馒头之类的。
她每日里便在路边坐着,要够了一日的口粮便起身找个没人住的破屋之类的躺着吃。吃饱了睡。
感觉这日子过得真是比猪还自由快活。
也曾有一两个男乞丐来骚扰过她,都被她用路边采来的草药给整治了。
一个吃下她给的加了旋复花的饼子,一堆绒毛卡在嗓子眼,上不来,下不去,差点没憋死。
后来那人也不知跑到哪去了,再也没见过。
一个喝了她煮的附子水,七孔流血,差点死翘翘,也不知死到哪去了。
自那以后她在这一片乞丐里也小有名气,没人敢惹她。
居然还有了自己的粉丝。
就比如那个黑得看不出人模样的乞丐头,也不知多少年没洗过澡,一身的黑泥,活像个非洲人。
他就过来找过她几次,想要她入他的伙。
凌萱儿才不理他,她现在过得十分惬意,不想与任何人来往,怕被骗,也怕背叛!
这乞丐头已经是这个月第三十次来找她了。
先是小心翼翼的将一个带了五个黑指印的白馒头放到她碗里,然后才蹲在离她一丈远的地方。
凌萱儿连瞟都没瞟他,拿起那还算新鲜软糯的白馒头,将上面脏了的皮剥掉,便一口口吃起来。
见她吃了,乞丐头高兴得往她身边挪了一步:“嘿嘿,你看这天气渐渐转凉,你这一身的单衣也撑不了几日了,你若是肯加入我们,我便把我收藏的棉袄送给你!”
他说出这些话,还咬了咬牙,似是极为不舍!
凌萱儿瞟了他一眼,理都没理,直接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今个吃饱了,回去休息了!”
“诶,你……”
她又是这样,那可是难得的现出锅的大白馒头,她连声谢都没有?
乞丐头十分委屈,不情不愿的又转回自己营地去了。
周围的几个乞丐,围过来谄笑:“嘿嘿,老大,你的压寨夫人又跑了?”
“去!”
“嘿嘿,老大,那女的坏透了,你非要拉她入伙干吗?”
“去,你懂个屁啊,老大也老大不小的了,想找个女人生小乞丐,这女人看上去年龄还不是很大,应该还能生!”
“去,你看那一脸赃污,连个正经模样都看不清楚,没准长得比咱们还丑呢?”
“这不废话吗,要是长得不丑,年纪轻轻能当乞丐,好歹有个全乎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