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秋彤昨晚睡得很香,并不知道在遥远的京城了发生了什么,她白日里干了一天体力活,实在累坏了,所以给自己烧水洗了个澡,好好睡了一觉。
已经是暮春了,人间最好的时节,她走到院子里,美美的伸了一个懒腰,呼吸了几口新鲜的空气,开始洗漱穿衣。
拿起梳子以后,叶秋彤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她不会梳头。
虽然原身的记忆都在她心里放着,包括扎这个时代发辫的方法,但是这就跟对着菜谱做饭一样,一看就会一做就废。
叶秋彤已经没有镜子了,铜镜在这时候是挺贵的物件,很早之前就被拿去典卖了买药救命,更要命的是,橡胶皮筋是不存在的,也没有黑色钢发卡,头发绾好发髻之后就靠那种布条做的发带固定。
叶秋彤硬着头皮试了又试,最后只得无奈的承认,她完全没有能耐梳好这些古代的女子发辫。
失败N次之后,她索性把头发梳在头顶扎了个丸子头,然后用发带束了一圈,就像昨日见过的村夫们那样,虽然性别不对,好歹是这个时代的发型了。
梳好头发之后,叶秋彤打开衣柜,顿时吃了一惊,原身居然有满满一柜子衣裳。
叶秋彤一件一件翻看着,全是桃红、水红、海棠红……,不仅颜色鲜亮,而且款式都很好看,她以前也见过现代的一些汉服和汉元素服装,价格没到位的,总是有工业风,对比之下,这柜子里的衣裳透着股精致劲儿,面料质感都十分不赖。
看得出来,这也曾一户殷实的小康之家,而且这家人往日里应该是十分疼爱这个姑娘的,虽然是童养媳,却没受过什么苦楚,也难怪她会难舍这份亲情,要追随家人而去了。
叶秋彤唏嘘了一下,考虑到自己现在这个寡妇的身份,她努力在柜子里想找出颜色素雅一点的,发现居然一件都没有。
叶秋彤回头看看她昨晚泡在盆里那套淡鸭蛋青色衣裙,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这身衣裳都很脏的,原身却不换。
公婆死了,小丈夫也死了,她不能穿鲜艳的颜色,那样会被人嚼舌根,可她又无钱买新衣,所以就只好日日穿这套青白
色的衣裳。
这就是所谓的娇养吧,这么娇滴滴一个小家碧玉,在这个时代确实无法独自存活,她如今求仁得仁,一家人又团聚了。
叶秋彤叹了口气合上柜门,又打开了角落里一个箱子,里面叠得整整齐齐的,是一些男子的旧衣裳。
她认出来了,这是叶玉山的遗物,好的那些烧铺的时候都烧去给他了,剩下这些旧的,是打算留下来做个念想的。
她索性拿了一套出来穿,那男孩去世的时候很年轻,身量跟她差不多,居然很合身。
叶秋彤心里一动,她想到该卖什么解决自己身无分文的问题了,她决定把这些漂亮衣裳都卖掉,反正她此后的人生里,都摆脱不了寡妇的名头,基本上没有机会穿这么鲜艳的颜色出门了。
而且叶长驴的事情给了她教训,一个独居的年轻女子,假如不想引来坏人,在这个时代还是做男装打扮更方便一点的,搭配她勉强会梳的丸子头也很合适。
叶家圩子是县城旁边的一个小村镇,如果要找当铺的话,就得去十八里地外的罗阳县。
叶秋彤看了看天色,心里估摸了一下,现在去的话,天黑前完全能回来,时间还很松快,她立刻找了几块包袱皮,麻溜地把衣裳收拾着裹起来,用板车拉着去了罗阳县城。
因为路并不太远,又有官道,平坦好走,时辰还没到晌午,叶秋彤就进了县城。
原主过去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买的娇滴滴小家碧玉,心里只有胭脂水粉和绣花样子,这导致叶秋彤一直不知道自己穿到哪朝哪代了,不过看县城这繁华的景象应该是个盛世。
路边的饭馆开始上客了,酒菜的香气飘出来,饥肠辘辘的人对饭香尤为敏感,叶秋彤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