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比,现在,他们白家祖业凋落,这几年越发不振,他又没有投资眼光,屡次想救市投资,最后多为败局,亏空越发大了。
任这样发展下去,他这豪门公子的日子怕是难以为继。
万般无奈,家里人提出让他联姻,找强势的岳家帮衬。然而相看了半年有余,不是家里实力不够,就是长得实在不好,或者只想和他做个形式夫妻,以后各玩各的。
白梓墨是情场老手,这些年从未动过结婚的年头,如今谈及婚姻,他突然端正起了态度,要求和找情人时大不相同。
夫妻自然要相辅相成,对方家世,才干,样貌都要考察不说,最最重要的,他还想找个有真感情的对象。
婚姻不是儿戏,这点他还明白,然而社会如此现实,谁又会对他这样一个半落魄的公子有感情?
寻寻觅觅无果,偶然间,一次酒会上瞥见了谢信尧的身影,他立即惊醒。
二十年前,谢信尧是个跛脚的少年,阴沉少言,如今,他高大英俊,事业成功,谈笑风雅,跛脚倒是依然跛脚,可那也成了瑕不掩瑜的小小缺憾,还让人觉得有点心疼。
白梓墨就像是忽然发现一直埋在土里露出一角的顽石其实是块美玉一样,对谢信尧抱着如获至宝的心思。
何况对方和他知根知底,又对他有过少年初恋般的感情,这不正是自己理想的结婚对象么?
苦等了对方三天,都没有见到人,今天上门终于得见,白梓墨更是对谢信尧的风度和气度满意,甚至折服。
也不知道是谢信尧本人有魅力,还是他身上的光环太多,太耀眼,一时竟然让白梓墨对他有了一见钟情的感觉。
许是自己前二十年都被蒙蔽了眼睛,竟没发现这人的诸般好处。
头脑发热的白梓墨直接无视了谢信尧冷漠的态度,只以为他还想从前那样,是个性格内敛,深沉,甚至对感情十分羞涩的人,一门心思的展开了荒唐的追求。
可谢信尧对他眼中的热情和言词上过分的亲切不仅毫无感觉,甚至微微觉得厌烦,而且他不懂白梓墨来找到自己到底有什么目的。
一手支撑着额角,他忍着不耐听对方回忆学生时代无聊的往事,最后不得不打断道,“梓墨,你我同学一场,有事直言就好,你也知道我的性格。”
白梓墨被他这样直接的态度弄得微微发窘,总不好直接说自己要追求对方,便胡乱扯了个投资项目做借口,说改天请他吃饭,详谈。
看看时间也不早了,谢信尧便吩咐赵叔送客,见白梓墨还用热切目光看他,却冷冷道,“你也知道,我有腿伤,不便下楼,实在不好意思。”
白梓墨这才得了个没趣,尬笑着走了。
可从那天之后,大宅日日都要收到白家少爷送来的大捧玫瑰。
谢信尧第一次看到就说,“扔掉!”
赵叔刚要倒进垃圾桶,却被乖乖拦住,“爸爸,这花好漂亮,别扔了。”
谢信尧却摇头,“喜欢的话,爸爸送你,这花无用。”
于是,日日来送花的,除了诚明,又加了白梓墨,还有谢信尧送乖乖的,一时让佣人都要忙不过来。
诚经理送的,自然要摆到主人书房里,白梓墨的要扔掉,少爷送小小姐的,则要摆在门厅。
如此繁杂,难免没有搞错的时候。
一日,诚明百忙中,拨乱来访,进门未见到谢信尧,只好去寻乖乖。
父女两个玩得开心,时间过得飞快,可等他把乖乖哄到上床睡觉,谢信尧还未回来,问过赵叔才知道,是有重要的酒会。
实在等不到人,诚明只能离开,走到门厅时,等着佣人给他拿手套和大衣的功夫,瞥见了门厅里的玫瑰花,发现上面悬着一张小卡片。
花体英文手写的雪莱,世人皆知的一首情诗。
抬头是“致信尧”,落款处,“白梓墨”。
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