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时刻,马车距离小酒馆只有几步。怪物还在痛苦地挣扎,把它的头颅踩进泥坑里,我埋头估算着马车还有多久过来。
倒数三秒。
两秒。
一秒。
咬牙拔出匕首,刹那间鲜血喷射了一地,小酒馆深色的雨棚瞬间积满了血红色的雨水,淅淅沥沥地淌下来。
我瞬间移动到马车的顶篷上,半蹲下来,把匕首插回小腿的皮袋,对小酒馆的老板娘笑笑:“抱歉。”说完,觉得有点没诚意,掏出一枚金币扔过去,“这是补偿。”
在所有人惊愕加惊恐的目光中,我若无其事地攀住马车的房檐,钻进了车厢里。里面坐着一个贵妇,一个女仆,均被我浑身鲜血的模样吓得够呛,正目瞪口呆地望着我。
车厢很宽敞,别说三个人,挤五个人都没有问题。我对她们和善地笑了笑,说:“别怕,我不会伤害你们。”
说完,我自然地坐了下来,却没想身上的血迹浸湿了蕾丝坐垫。这么出城肯定不行。注意到车厢角落有个箱子,没有盖紧,深紫色的裙摆水波一般溢了出来。我想了想,掏出一枚金币,问道:“请问,我可以买一件衣服吗?”
没人回答。我也没指望她们回答,随手把那枚金币放在桌上,说:“谢了。”
五分钟后,我换上一条深紫色的绸缎长裙,把血淋淋的斗篷扔出窗外。裙摆绣着清丽的白玫瑰,笼罩着镂空黑蕾丝,很符合我的审美,忍不住又给她们一枚金币当作谢礼。用毛巾擦掉脸上的泥点与血迹,我戴上鲜花宽檐帽和黑网纱,不然红眸太显眼,很容易吓到无辜的路人。
看马车行驶的方向,应该是城门。本想等马车出城,就和这两位可怜的女士分道扬镳。谁知,马车径直驶向城郊。我刚想问贵妇马车的目的地,就听见车帘外男仆的声音:“马戏团快到了,夫人。”
马戏团?
我转了转眼珠,看向女仆,说:“你留在车上,我陪你的夫人去看马戏。”
贵妇咬咬下唇,想说什么。我掀起裙子,露出小腿插着匕首的皮袋:“别着急回答,再考虑一下。”
她们被我说服了。
如果不是在被追杀的情况下,我还挺愿意去看马戏的。我出生在一个贫寒的家庭里,父亲是码头工,母亲没有工作,全家仰仗着父亲1000法郎的年收入过日子。生活尽管贫苦,过得却还算平静,我的出生则打破了这份平静——我天生黑发红眼,父母却是金发蓝眼。因此,我母亲总是被父亲拳打脚踢。一开始,我还会心疼母亲身上的青紫淤痕,劝她离开父亲。她却辱骂我是个野种,质问我为什么要钻进她的肚子里。
后来,我碰到了现在的养父。相较于亲生父母,养父简直是神甫一般的存在,给我吃,给我穿,教我识字读书,教我皇家礼仪。可惜,他是个变态——倒不是说,他对我有什么非分之想,而是他像我生父一样是个暴力狂。
打个比方,他让我读《君王论》,读完必须写读后感。只是这样,当然没问题。他变态就变态在,若是写出来的读后感,不符合他的观念,就是一顿鞭笞加禁闭。久而久之,我终于受不了逃了出来。
但是,他身边的走狗实在太多,于是就有了开头那一幕。
说起来,不管是在生父身边,还是在养父身边,我都从未有过娱乐活动。跳绳,捉迷藏,看马戏,于我而言都是奢望。
马车驶进圆拱形的木门,透过车窗望去,到处都是白色帐篷与幽蓝色的火把。告示栏的海报色彩鲜艳,线条夸张。离我最近的一幅海报,上面画着一头猩红竖瞳、尖嘴猴腮的红眼蝙蝠,正对着前方诡异微笑。
下方是一行潦草而怪异的文字:
召唤吸血鬼
vocate vampiri
正在上演
有意思,本吸血鬼已经不请自来。
跟在贵妇的身后,走下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