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沙的大治愈术, 在第3天就已经展示出不凡的效果。
反抗军首领赤着上半身,一手撑在洗手台上, 微微偏着头,在盥洗室用刀片刮脸。
他与自己的士兵们同吃同住,要想再过从前那种精致的生活,基本上已经不可能。
但布鲁斯·韦恩并不需要时间适应。他在早年游历的时候,就已经习惯饱经磨难的日子了。
镜中男人的脸,原本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苍老十岁。
持续高负荷的战斗,和不断服用的强化药,不可能给他的人类躯体任何缓冲时间。
第一年,他的真实身份就已经被公开。但渐渐地, 不再有人记得, 他们沉默强悍的首领,曾经也是哥谭大名鼎鼎的贵族公子,招蜂引蝶的布鲁西宝贝。
在一切都还没发生的时候,他的正联伙伴, 总是很讨厌跟他一同出席宴会之类的场合——那代表着所有漂亮妹子的目光,都会被布鲁斯抢走。
“你会发现他这人还是戴面具讨喜点, ”哈尔出离愤怒地评价过, “真的。”
现在大治愈术正在他体内生效。
第三天,他鬓间的丝丝白发,就已经全变黑了。
这张饱经风霜的容颜, 就像回溯魔法一样, 慢慢抚平皱纹、隐去深重的黑眼圈, 将表层那些狰狞的灼伤抹除。
布鲁斯·韦恩那张夺目的俊美容颜,正在一点点重新展露。
但这对他不重要。
真正重要的是,他开始拆除自己脊背上,那些开始生锈的外骨骼装置。
他的身体比任何人知道的。
都要糟糕百十倍。
当布鲁斯脱离外骨骼动力装置时,他基本等同于一个无法移动的瘫痪病人。
他握拳,行走,坐立,战斗,每一个从运动神经传递而来的指令,都已无法被自己的躯体接收。
他成了一个挂在外骨骼装置上的肉架子。所以也曾认真考虑过,让自己成为钢骨那样的半机械人。
现在,他脊背上的外骨骼,已经拆到了第四节。
布鲁斯正在体会重新掌控躯体的感觉,学着重新用手指操控刀片,给自己刮干净胡茬。
不过他故意将刀片压深了些,在下巴上割出一道血痕。然后靠近镜子,评估伤口愈合的速度。
镜中男人的脸在渐趋年轻。
唯有那双幽蓝的眼睛,是苍老的。
“吉姆。我总在想,如果还能再有一次机会。”
第三年年初,他坐在吉姆·戈登病床前,说出他埋藏已久、且永远不可能再提的一段话。
“——在这一切发生前,我会亲手杀掉小丑。”
小丑。他该死。
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比他更想要让小丑死。
他该死在恶臭脏污的哥谭下水道里。像一条被活活打死的疯狗,尸体旁围满肥大的老鼠,最终被啃剩一具斑斑的白骨。
小丑枪杀戈登的妻子,将他的女儿芭芭拉——充满正义感和热情的蝙蝠女孩——残害到终生只能在轮椅上度过。
小丑用撬棍毒打一个孩子至死。当他把杰森·陶德的尸体抱出废墟,这个孩子几近不成人形。
这个疯子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动摇黑暗骑士一生的信条。他要拉哥谭最伟大的英雄陪他堕落深渊,当他死去,哥谭骑士高贵的披风,也会被他的污血腐蚀。
“ah……batsy,batsy。”小丑说,“你总是不肯让我赢一次。我该对自己好一些,去挑战一下简单难度。”
——于是,当克拉克撕开他的心脏时,这个恶魔发出了他此生最畅快、最如愿以偿的大笑声。
“吉姆,在他腐化克拉克之前,我就该杀了他。”
伤痕累累的骑士坐在床边,将他反复在心底完善、却永远无法实现的计划,朝这个大限将至的老人和盘托出。
“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