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方式隐瞒,从而减轻人丁税。
其四,在害怕厚嫁破产方面,明清福建人仍然维持宋代的习俗:如邵武,其俗丰于嫁女俭于教子……嫁女资妆皆欲丰。或益以奁田,妇人以骄其舅姑。福州,婚嫁祗以财势相雄,市井有力之家,奁值累千金,至有鬻产治具者。若延师,则纤毫必校。谚云:有钱嫁女,无钱教子。其风为已下矣。由于嫁妆过重,人们在筹办嫁妆时不得不竭尽全力,如崇安县:生女数岁,母即筹办嫁资,其丈夫不以为非,有不吝千金者。沉重的嫁妆负担常常导致家庭的破产,如清代古田县:古田嫁女,上户费千余金,中户费数百金,下户百余金。往往典卖住宅,负债难偿。男家花烛满堂;女家呼索盈门。其奁维何?陈于堂者:三仙爵、双弦桌类是也。陈于室者:蝙蝠座、台湾箱类是也。饰于首者:珍珠环、玛瑙笄、白玉钗是也。然则曷俭乎尔?曰:惧为乡党讪笑,且姑姊妹女子勃溪之声,亦可畏也。缘是不得已,甫生女即溺之,他邑溺女多属贫民,古田转属富民。其实,这种情况是十分普遍的。又如清代的海澄县:嫁女装资浪费,……薄恶之俗,因而溺女,贼害天良,皆为异日装资虑耳。显见,明清时代福建仍然流行厚嫁习俗,而且,这一习俗导致福建流行溺女婴习俗。
习俗的变化使明清时期的闽人改变了溺男婴的习俗,但溺女习俗仍在流传,这造成明代福建人口性比例构成的变化。
清代的统治者标榜施仁政,因此较为重视溺女婴问题,在朝廷的督促下,清代福建各县有溺婴习俗的县都设有育婴堂,其经费由政府拨给,或由富商捐赠,迄至晚清,一些西方教会也在福建各县设立了许多育婴堂。如巡视漳州府的一个官员说:漳俗多溺女者,余心为恻然。谓此非莅民责耶?爰集郡县诸长,谋所为收恤计,乃建育婴堂如京师、吴会诸地例。官出俸钱倡始,岁率为常。因此,从福建各县育婴堂的建立也可以看到当地溺婴习俗之严重,可见下表:
表四清代福建设置育婴堂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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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府:闽县、侯官、古田、屏南、闽清、长乐、连江、罗源、永福、福清;
福宁府:霞浦、福鼎、福安、宁德、寿宁;
漳州府:龙溪、长泰、诏安
永春州:永春、德化、大田;
兴化府:莆田、仙游
泉州府:晋江、南安、惠安、同安、安溪
邵武府:邵武、建宁、光泽、泰宁
延平府:南平、沙县、永安
建宁府:建安、瓯宁、浦城、崇安
汀州府:长汀、宁化、清流、上杭、武平、永定
龙岩州:龙岩、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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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据不完全统计,清代福建共有45个县设有育婴堂,其时福建总共不过56个县而已,所以,我们可以说:清代福建各地普遍存在严重的溺婴问题,因此,有必要在各县遍设育婴堂。
三、民国时期福建人口的自然构成
民国时期,中国建立了早期的户政制度,每家每户都有户口簿,官方登记在册。应当说,这一户口制度比中国以往任何一个朝代的户口制度都更为严密,这是因为,民国管理户政的工作比清代有很大的进步,清朝是考里甲长登记人口,而民国时期有一支庞大的警察队伍,这支队伍虽然不像欧洲那么有效,但它的实行,将户口登记转为日常工作,毕竟是较为有效的人口登记。因此,虽说民国时期无处不在的官僚制度使人口清查工作打折扣,但毕竟使中国有了现代意义上的户政制度,而其对人口的统计,也就比清末要可靠得多。
民国时期的福建人口档案迄今仍保存在福建省档案馆。该馆的副研究员李少咏整理了民国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