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产生了一些问题。
她进门时和出门后,这夫妻之间的气氛明显不同了。
夫妻婚变,诉讼离婚,分割财产……她最喜欢的事务之一。
“不必了。”
虽然已经下定决心和郑海洋分手,但丁月对兰青青这个“抢走了房子”的律师还是没好气:“我自己能解决,用不着请律师。”
而且,她想要做的,也不是打官司之类的事情。
她想做的事情说来幼稚——其实就是给郑海洋添堵罢了。
她当然知道,按照兰青青所说,直接把房子卖给赵十四,会省事很多。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刚把合同谈妥,购房款就打到账户里了。
太简单,太容易了——世界上哪有这么好的事儿!
她怎么可能让郑海洋遇上这么好的事儿!
丁月当然也知道,找原房东撤销合同,有很大的概率,对方给钱不会那么爽快。很可能会磨磨唧唧、推三阻四、拉拉扯扯个一段时间,甚至有可能需要诉诸法律,才能拿回自己的购房款。
上百万的款项,在别人手里悬而未决,那种殚精竭虑、提心吊胆的恐怖,足以让人午夜梦回,惊出一身冷汗。
这不是正好?这就是她给郑海洋准备的分手礼物。
他都说了,这是他的房子,他的钱——那她为什么要帮他选择一条能顺顺利利拿回钱的道路?当然是公事公办,一码归一码。咱们侵犯了人家的优先购买权,那就去撤销合同,从原房主手里拿回咱们的购房款。
面对兰青青的疑问,丁月没有说出自己的意图。
一是,这件事不需要别人帮忙,她自己就可以完成。
二是,她心里还是有一丝心虚和愧疚。
他毕竟曾经是她的枕边人啊,这样害他,是不是太恶毒了?
但这种愧疚刚涌上来,她的眼前就出现了郑海洋的脸。
他对那个找上门来的律师说,这里是他的家,他让她进来是情分,让她滚出去是本分。
丁月知道,这句话,是郑海洋说给自己听的。
即使马上要结婚了,他也没把她当成过家人,而是一个可以随时让她从家里“滚出去”的外人。
于是,那一丝丝的愧疚,又瞬间消散了。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你让我滚蛋,我就让你没法顺顺利利地拿到自己的钱。
既然她明示拒绝,兰青青就没再追问,直接把车子开出了小区停车场。
她身上依旧戴着白素素给的符纸,觉得气温正好,因此没有开车载空调。
赵十四坐在副驾驶,从后视镜看到丁月用手扇了扇风,担心她热,于是说道:“把窗户再降下来点,车子开起来后,会更凉快。”
兰青青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她扭头看了赵十四一眼,心中欲言又止。
她心想,亲娘嘞,咱俩刚刚借着“开窗”的由头从人家手里抢了一栋房子走,你现在还在人家面前提“开窗”?
哪壶不开提哪壶吗这不是!
你们妖怪都像这样不会说话吗……
果然,丁月浑身僵硬地转头看她,从牙缝里吐出四个字:“不用你管。”
赵十四眨眨眼睛:“可是,如果不把窗子降到底的话,你会觉得很热。”
“今天42度,很容易就会中暑了。”
丁月冷笑:“比起被你关心,我宁愿中暑昏过去。”
赵十四定定地看着她:“但我会很困扰。”
“为什么,因为有个人昏倒在你车上,你觉得不吉利?”
“不是。”
赵十四摇了摇头:“因为你在折磨自己,这让我很为你难过。”
“你和你的丈夫吵架了吧?其实,人与人之间,无论发生什么矛盾都是正常的,谁对谁错,谁错谁对……都是无所谓的事情。重要的是,无论到了什么处境,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