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还戴着呢?过不了几日就要退回王府了。” 沈欢欢略微低头,脖颈上的玉坠是当年王府求亲的信物,她自小带着,也有十数年了。 若说解除婚约,自然是要把信物归还,可她却又实在不舍,便无赖道:“让我爹给他们打一个一样的,你不说我不说,没人知道。” 雨晴揶揄道:“那姑娘可要当心些,这红绳快要断了。” 沈欢欢困得睁不开眼睛,迷糊地应了一声,倒床就睡。 这一躺,沈欢欢就躺了五日,也没想着要出去走走。她身上银钱花得一干二净,楚歌虽叫她一声恩人,但沈欢欢心中还是有点数,哪里还敢再讹上楚歌。 如今能在王府蹭吃蹭喝几日,她已经分外知足,更何况,王府确将她与雨晴的衣食住行安排的妥帖,也挑不出毛病。 到了第六日,沈欢欢觉着不能再这样躺下去,便到院子里同雨晴比试。 刚耍了两招,就听外面一阵热闹,原是楚歌领着人过来,又是浩浩荡荡的一行人。 今日他换了常服,穿了一件金线云纹月白长衫,原本散着的发也高高冠了起来,轮廓英挺分明,但因着几分病气,倒显出些沉郁秀气起来。 花影移衣,沈欢欢回过神,楚歌已经越过了院槛。 他对上正舞剑的沈欢欢,也是一愣。 春风徐徐,她墨发高束,长眉未描而黛,红唇不点而朱,本该是一副艳皮囊,偏眼眸清澈明媚,衬得人如剑,气如松,平稳清和。 楚歌一眼望去,胸口微微发热,竟是想到了那夜硌人的蝶骨。 一时间,竟缓不过来神。 还是沈欢欢先出声,调笑了一句:“喂,二公子,你病可好些?” 说是病也不尽然。 这些时日他一直在处理王府的琐事,如今楚河远在上京之外,也不必再回来碍事。王府只有这双手不沾阳春水的老王妃,自然也上不得台面。 只是楚璃略有些棘手,骤然除去,倒会惊动圣上,但还要徐徐图之。 如今得空了,脚步一转,不知怎么就来到了清漪院。 他垂眸:“好些了,前院有花宴,念你在王府无趣,便邀你一同前去。” 沈欢欢原本就乏闷,听到这里,眼睛也是一亮。 “还是你懂我。” 自清漪院赶往前院花厅还有些距离,两人并肩行着,沈欢欢虽有些不舍,但还是试探地道:“如今我已经叨扰多日,明日我便离府去寻故人了。” 楚歌倒是好说话:“那明日我送欢欢离府。” 沈欢欢舒了一口气,又愁道:“若是我离开上京,你可别忘了我。” 楚歌眼睫微颤:“自然是不会忘的。” 他说的认真,沈欢欢也听到了心里。两人相视一笑,倒是没有再多说。 待到两人走到花厅,沈欢欢又是一惊,未曾想到这里竟会有这样多的人。 好在李朝民风开放,男女无拘,可以一同饮宴,若不然她一个人立在这些公子之中,只怕更引人注目。 尤其是现下她还同楚歌并肩而行。 对上几道揶揄的视线,她面上有些不自然,便客气地对楚歌道:“二公子,您忙去吧,我自己逛一逛。” 楚歌一顿,也笑了。 “若是有什么照顾不周的地方,直接来寻我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