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汉便挪了一步挡在中间:“不卖,我有用。” “好吧,顽固的小子。”由于卖的多数是些没用的破烂,老头数给我们的现金也就皱巴巴的几张,“还带了个小尾巴?这么点够你们吃吗?” “没事,他饿了可以吃我的肉。” 我在马龙身后探头,被他按住脸推了回去。 即使这样也抵不住老头的目光变得怪异起来。 “……她这里有点问题,别放在心上。” 流浪汉点了点太阳穴,语气是毫无波澜,但手指已经快把我的脸捏成十八个褶的包子了。 “你也是挺辛苦的。” 他沉默片刻,又多数了一张塞进马龙的口袋。 “早点回家吧,最近的哥谭晚上不太平。” 在对方下拉的卷帘门前,流浪汉开口作别,而我的脸也终于得到了解放,顿时眉开眼笑:“嘿嘿,多了一美元。” 被同情的马龙不是很想理我,推起车就走,我屁颠颠跟上他,“哎呀,你生气啦?我这不是实话实说嘛,与其一起被饿死,那肯定是供饥饿的同伴果腹更有用啊。” 推车戛然而止。 手腕受缚于突如其来的恼怒,男人比我高了半个头,凑近时像一座倾倒的山,我本能地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 “你想打我的话……能不能轻点……” 他的眼神剜得人生疼:“不管你以前过着什么样的生活,不要把我和那些人混为一谈。” 究竟为什么那么生气? 我不太能明白,不过马龙已经松开我的手腕,自顾自推着车往前走去。 从背影看仿佛一只弓着背的大猫。 看在他现在是我衣食父母的份上,我决定全盘接受他的怪脾气。寄人篱下是不能反抗的,我自觉已经把姿态放到最低,但这好像对不上流浪汉的脑电波——这么想来他还真是个难懂的家伙,我前男友只要能有个称手的沙包就满足得不得了。 噢,这个沙包还得充当全自动飞/机/杯。 回忆多少让人作呕,我赶紧追上吱呀作响的推车。 大概是听见了趋近的脚步声,马龙不再放慢速度。 . 回垃圾场的路上我们经过了准备打烊的商店街。 二手电器店的橱窗前摆放着展示用的电视,小有名气的播报员念着稿子,口吻严肃。我被她旁边贴着的入狱照吸住视线。 “嗯……?” 打定主意和我冷战的马龙走几步也停了下来,我们俩一起看着红头罩那张带着青紫的面孔。 “他怎么越狱了?” 画面上的青年死气沉沉,仿佛一匹穷途末路的头狼注视着镜头——在病院里他也只有在我提到小丑时脸才那么臭。 也对,他就是在枪毙小丑后自首的来着。 这件事堪称爆炸性新闻,半年前闹得沸沸扬扬到处都有人讨论。论坛上还发了匿名帖,称受害者身上的枪伤超过十几处,头颅被打得稀巴烂,凶手与其说处刑,更像是泄愤。 红头罩一开始还被送进了黑门监狱,结果一堆把他捧为英雄的人跑去门口抗议,这才转移到了阿卡姆疗养院。 我有理由怀疑他在里面能过得这么好也是因为民愿。 真有意思,不会真的没人记得他刚回哥谭时闹的那些腥风血雨了吧? ……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