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陆宜景一定是很不乐意的。
毕竟他曾那么骄傲,意气风发……而植物人续的命只是家人们的期待罢了。
“哥。”陆远词静静坐了半晌,忽然叫了一声,眉宇之间难得出现一抹孩子气的茫然:“我怎么办?”
“前些天去见过anson,他说我还是有病。”
“药已经吃了一年了,却不见好。”
陆宜景这里是陆远词的树洞,正因为没人能听见,因此才敢肆无忌惮地说着心里话。
他何止有病,而且病得越来越不轻了。
修长的手捂住脸,陆远词微微弯腰,长叹了一口气。
虽然很少表露出来失态的一面,但他也需要一个可以抒发情绪的人的。
自从七年前的那场意外后,陆宜景变成了植物人后,就再也没有任何人能为陆远词开导情绪。
没人会,也没人敢。
他必须迅速成长为可以被陆家所有人依靠的那根‘顶梁柱’,不能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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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苏正在赞助商送来的一箱子珠宝里为盛晚挑手镯,边挑边抱怨:“小晚,我说你这到底怎么回事啊,身上的印子刚消没两天手腕又被掐青了,你们家陆总真没虐待你?他是不是有点什么不可告人的毛病啊……”
絮絮叨叨的,实际上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抱怨地自说自话。
盛晚没理会,微微垂眸,看着自己纤细手腕上的一圈淤青,她有些出神。
她皮肤是有些接近透明的白,又很生嫩,有的时候稍微用力就会留下印子,所以之前大多数欢好过了头弄得身上有痕迹,实际上并不能怪罪陆远词。
但是昨天,他是不是有点太过火了?
盛晚想起今天早晨自己几乎下不来床的惨状,忍不住微微皱眉,虽然她身上没什么痕迹,是他刻意收敛后的结果,但手腕还是青了。
总之就是又累又疼,像是被牛车轧过全身一样。
不自觉的,一个若隐若现的念头就划过脑海。
其实一直以来,盛晚都感觉陆远词在那方面有些控制不住的粗暴。
有好几次她觉得是情趣,也并未多加斥责,可实际上到底是吗?理论上,陆远词这样一个男人是不会那么轻易失控的才对。
正顺着脉络去想最隐晦的事,盛晚就听见宋苏叫了她好几声。
“想什么呢那么入神?”宋苏随口问了句,也并非真的要她回答,她递过来一个很宽的白金镯子,上面星星点点地镶了一些碎钻:“戴这个吧,能遮住。”
盛晚接过来戴上,纤细的手腕微动,镯子上的碎钻就有种摇曳的星光感。
宋苏又帮她选了同系列的项链和戒指。
今天这刊的主题就是为了帮这个首饰品牌带货,而甭管盛晚在圈里的粉丝多不多,带货能力那都是没得说。
在摄影棚里搭建的假山礁石上,或坐或躺,盛晚身上穿着薄薄的波西米亚风长裙,裙摆飘到骨感的脚踝。
细细的两条吊带搭在线条凌厉的直角肩上,纤细的天鹅颈,深的可以盛酒的锁骨,甚至微微曲起的膝盖,无一不知拥有着钢铁冰冷质感的首饰匹配的浑然天成。
女人都爱戴珠宝,但不一定都适合珠宝,尤其是今天负责推广的这系列现代珠宝。
并没有柔润的珍珠,有的只是很张扬的线条,甚至在设计上有点生硬,但盛晚偏偏是那种,什么珠宝什么衣服都能驾驭的女人。
她英气又明艳的美貌,瘦削的身体线条,面对镜头时都会展现出来最美好的一面,最大化的程度来体现自己的美。
然后,盛晚会把戴着戒指的手举到唇前,用殷红的唇瓣轻轻亲吻。
钢铁金属中,带着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涩气。
摄影师性别为男,拍完后甚至感觉有了点反应,第一时间冲出去抽烟。
盛晚对此见怪不怪,淡笑着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