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只有短短的两周,但是我深刻认识到一句话,那就是:比起对付君子,小人更难防,而对于小人来说,装成小人的君子更为棘手。因为前者是本性使然,后者则是一种特意的掩盖,会过犹不及。
将犯人的下一个目标作为诱饵的方式是警视厅常用的手段,只是区别在于普通的方式是让一个在职刑警代替目标,选择性别相同,身高和体型相似的,或以易容、或以装扮、或以直接替换。在柯南的世界里,变态大佬的能人太多了,又要突出侦探们的才能,而没有将刑警这批优秀的人凸显。但是,科班出身的他们必然有着过人之处和常人难及的地方,随便拖出一个人,都足以甩普通人好多条街。
射击、擒拿、逻辑、刑侦、侦察、反追踪……这些词对普通人来说都是天方夜谭,只会在荧幕上窥探那冰山一角,但是这些都是真实发生于他们的日常。
我难得聪明了一回,这个诱饵明明有更好的选择,以安室透的洞察力必然发现我就是犯人的下一个目标,既然他知道,那么以他的侦察能力肯定能避免或是找人替换。而现在的结果是他并没有这么做,这值得深究了。
正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既然这么做必然有特别的目的,是需要掩饰,还是需要布局,这就不得而知了。
我肯定和这个世界有些八字不合的,才来了两周的时间,每一天不是担心醒来身首异处,就是不知道自己会在哪个奇怪的地方苏醒。就好比现在的状态,打量着明显不属于我的房间,榻榻米地板,一米宽的单人小床,传统的日式收纳壁橱,真是熟悉又陌生呢!
为什么我会在金毛狐狸家?他这是终于幡然醒悟,打算悔过自新做回自己的老本行了?
支棱起身子,恨不得将盖在身上的被子盯出个洞,我甚至在脑海中试图反复回忆被审讯的应对方法。
可惜,我并不具备这个技能的任何知识点。
晨曦的光芒透过厚重的窗帘缝隙,落在米白色的榻榻米地板上,泛出一层好看的光晕,拉开窗帘,阳光洒落在房间中的每一个角落,透着光,还能瞧见空气中悬浮灰尘的阴影。手肘处隐隐作痛,拉起袖子,被缠绕了一圈医用绷带,绷带的末尾打着一个医用结,真是熟练的包扎技术。虽然将伤口与衣料隔开,减少了摩擦,但是伤口该有的疼痛丝毫不少。身上黏糊糊的,汗液混合着不知名的味道,我撩起衣袖嗅了嗅,一股难闻的鱼腥味,还有点冷藏室的味道。
赤脚从床上爬了下来,光脚踩在地上,冰凉的地面使我本有些迷糊的大脑变得清醒了不少。得益于上次的入户装窃听器,我对安室透家的布局有一些基础的了解——两室一厅一卫,也不知道一个单身人士,非要住在双人间的公寓里,总会让人想入非非啊。我认得出,现在所在的房间是安室透原本自己住的,吉他斜靠在墙角,房间的正中央摆着一张矮木桌,桌子底下散落着几根充电线,柜子的门半开着,露出工具箱的一角。
套着棉布拖鞋,拉开房间的门,虽然很好奇,但是让我在明知安室透可能在家的情况下翻看他有没有特殊的“秘密”,还是没有这个胆量。更何况,既然敢直接让我睡在这个房间,那这个房间必然不会有值得窥探的特殊之处,毫不在意放在我面前的,肯定是没有问题的正常一面。
空气中弥漫着培根的香味,如果有人问我安室透最吸引人的地方,那我会毫不犹豫的答到:做饭!人生在世,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好吧,我坦白,我就是馋,馋他那好手艺。换在以前,帅气这个词得和“肌肉”、“枪械”、“洞察力”这些词画上等号,但是当我吃过一次安室透做的食物后,就可耻的动摇了自己多年的原则。
猫着腰,放轻脚步,蹑手蹑脚地趴在厨房的门框上,探出个脑袋,盯着那上下翻转的锅铲。这个位置只能看见安室透的后脑勺,几缕金色的碎发不安分的翘着,系着黑色的围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