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首辅称“首席内阁大臣”。
如此,便将中书省和丞相制度被废除之后,明朝稍显混乱的行政体系统合了起来。
其次,内阁之下,六部、五寺的职能,已经与现有的生产力及生产关系严重不符,需要全部打散重组。
户部改为财政部,剥离其户籍和土地管理职能,并将市舶提举司、盐课提举司等部门划归其下,负责管理全国赋税收取、政府财政等。
成立民政部,取消军户、匠户,将原本户部管理的民户、兵部管理的军户、工部管理的匠户户籍全部剥离出来,由民政部统一管理。
将工部拆分,与从户部、兵部等部门剥离出来的土地管理、邮递驿传等职能,以及新成立的银行、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和新出现的铁路、电报管理等新职能,重组为农业部、工业部、商业部、邮电部、铁道部、交通部等各部门。
农业部负责管理全国土地和水利等;
工业部负责引导全国工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等;
商业部负责全国经济管理和金融监管等;
邮电部负责管理全国邮递驿站系统和电报系统;
铁道部负责协调管理全国铁路运输;
交通部负责全国道路桥梁修建和交通运输管理……
同时,将刑部改为司法部,将兵部改为国防部,将吏部改为组织部,将礼部、鸿胪寺重组为外交部,将礼部、僧录司、道录司和太常寺等重组为宗教部……
原本从南、北两京的国子监剥离给礼部的、管理全国学政地职能,重新从礼部剥离出来,成立教育部管理。
此外,还有一些不太重要的部门和零碎的职能。
有些有用的,比如钦天监,就可以改为国家天文台,划归内阁直辖。
有些没用的、非行政的,就可以直接裁撤,或者划归内廷管辖。
这样一番大刀阔斧的改革下来,能够让明朝的行政效率大大提高,并且部门职能的划分也更加清晰,专业性更强。
前几年培养的新式人才,也可以用起来了。
最后,将司法体系从行政体系中剥离出来。
刑部、都察院、大理寺,是明朝的“三法司”。
此时,刑部已经改为司法部,都察院也已经改为检察院。
张居正只需要再将大理寺改为法院,大明司法体系中,新“三法司”的改革,便初步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