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子指向不远处,大快朵颐的苟絮。
他没看到红衣安武和澧竖,想着两人应该早早离开了,就算没有离开,一个皇室,一个城主府,恐怕也不会加入自己这个连名字都没有的门派。
曹修鹤看了一眼,报以同情的笑容,“他的确是个不错的选择。”
“你认识?”陆子问。
曹修鹤点点头,“算不上认识,在来万英国的路上碰到过,聊过几句。”
他说起和苟絮的相遇,一脸的谜之笑容。
曹修鹤没想到他会和苟絮在这种情况下相见。
在临近万英国的路上,也会遇到打家劫舍的毛贼。
曹修鹤扛着巨剑停下,面前的路上,站了一横排蒙面小贼,一个个张牙舞爪的,叫嚣着要砍下他的头颅作夜壶,要想活命,除非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尤其是曹修鹤肩膀上的那把大刀,瞅着就值钱。
“还有那身衣服,我去,这么好的材料,要是穿在我身上,一定会让小菊为我倾心的。”
“我要那双靴子,我脚上的这双已经破了,早该换新的了。”
“那我就要他腰上的金葫芦,金光灿灿的,瞅着就喜庆。”
几个小毛贼聚在一起讨论一会儿的分赃,根本没把曹修鹤的魁梧身躯放在眼里,在他们看来,曹修鹤就是一个长得凶一点的凡人,根本不能和他们这几位开府境低层的著道者相比。
事后,曹修鹤也就这个看法问过他们一次,这些小毛贼也没说出个所以然,为何会把曹修鹤当作凡人。
面对毛贼,曹修鹤整个人轻松很多,跟对面的那帮小毛孩子聊了起来,大有劝人为善的趋势。
不过几人的对话,大多都是驴唇不对马嘴,听的曹修鹤想笑又笑不出来。
曹修鹤赶着去万英国参加群英大会,没有那么多时间闲聊了。
时间并不充裕,就在他准备出手将毛贼赶走的时候,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声惊呼,然后便听到一声落地声,他扭头看去,一个倒在地上的青年瞬间弹跳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大大咧咧道:“世间正义,由我来守护。”
青年的腰上挎着一把斑驳的木剑,身后又背着一个巨大的剑匣子,现在剑匣子里只露出一个剑柄。
青年视若无人的走到曹修鹤身边,看着眼前的小贼,拍拍手掌,再拍拍周天申的肩膀,“什么啊,就只有你们几个,唉,我就勉为其难的收下了,这位兄弟,不用担心,世间正义由我来守护。”
没有自报姓名的青年抽出腰间木剑,横放在身前,用只有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说道,“我有一剑,可天地破晓,混沌皆无。”
丝丝风流在木剑上穿梭流淌,木剑剑尖闪过一点光亮,亮的刺眼,光亮越来越大,最后蔓延到整个木剑,眼见气势渐长,青年得意道:“喂,我成功了!”
光亮消融,最后变无。
“然后呢?”
陆子听的入迷,很想知道接下来的进展。
“最后还是我出手才将那些毛贼制服,苟絮完全没有出手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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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曹修鹤说了他和苟絮相遇的过程,陆子愈发觉得这家伙有趣,值得深交。
“你要是想要他加入,就快点行动,保不齐柒英堂也有这样的打算,圆台上的比武你也看到了,梦婆的自爆可不是一般人能够接下的,要是换作我,恐怕也要费一些力气,傻子都知道应该在你和柒英堂之间怎么做取舍。”
曹修鹤冲陆子扬扬脸,一副信我的表情。
陆子觉得他说的不无道理,连忙快步走到苟絮身边。
“这里的酒不错。”
陆子倒上两碗酒,递给苟絮一碗。
有些着急,酒水洒了出来。
苟絮也是个自来熟,顺手接过酒碗,和陆子碰了一下后,直接一口喝干。